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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可夢圈十年霸凌案,提告無效而赴日生活

報導連結

受害者曾是「皮卡丘台灣道館」網站負責人,當時因年少輕狂犯錯,遭受同好們霸凌至今。
此後不定期更新事件紀錄。

【1.05年11月台中電子街附近被圍堵事件】
例如以散布侮辱性相片,表示警察罵他:
寶可夢圈十年霸凌案,提告無效而赴日生活
(2005年11月13日中午前於台中綠川西街與中山路口附近)

現場霸凌者在附近圍堵並攻擊當事人,霸凌者甚至在當事人報警後直接當面對警察說他精神有問題,無需理會當事人的胡言亂語外並誣指當事人,前後數度報警皆因警方的消極態度不順利:
寶可夢圈十年霸凌案,提告無效而赴日生活

即便上地檢署屢次提告,依然無法有效制止集體霸凌。
且於前代理商舉辦活動中,公然圍堵排斥他參與。
此外更聯合寶可夢的代理商合作疏遠他,稱之「網白」等,霸凌攻擊行為已涉入犯法情節。
寶可夢圈十年霸凌案,提告無效而赴日生活

爭議傳進他欲任職的公司,也間接妨礙到工作權益,另外涉嫌洩漏個資。
他無奈只好離開台灣,飛往日本打工維生。
但即使到了日本仍然持續遭受到霸凌者的惡意攻擊傷害並無停止跡象
俗話說惡人自有惡人治,但以暴制暴於事無補。
改善社會風氣需要大眾參與,例如勇於發言抵制,或連署立法加強管制。
2017-03-30 21:04 發佈
嗯,
客委會主委民間版,
全世界的人都錯,只有他對。

baha0 wrote:
報導連結受害者曾是「...(恕刪)


照片後面就是現在的 宮原眼科 嗎?

baha0 wrote:
報導連結受害者曾是...(恕刪)
中二不是病,發起來要人命
三等公民 wrote:
中二不是病,發起來要人命


我認為全部會去搞霸凌的人,就像您說的中二。
有些霸凌受害者自殺也真是要人命。

(引用自某論壇前板主之部落格)

二樓說全世界只有他對,肯定不是指受害者。
因為他早就認錯改過了,只是某些人自以為是,尚未還他公道。
這些要說中二或虛偽都可以,不去揭發恐怕會有更多人受害。

baha0 wrote:
我認為全部會去搞霸...(恕刪)

【皮卡丘哭哭】控遭網路霸凌 真人版「皮卡丘」赴日謀生
文 | 李育材 攝影 | 賴智揚 分享這篇文章:


30歲的前網紅施宣楷,多年前因喜歡「寶可夢」,穿著全身皮卡丘行頭,對媒體展示滿屋寶可夢收藏而爆紅。但這樣的光環並未眷顧他太久,他隨即因為一連串與網友的糾紛,身陷網路霸凌的痛苦中,所到之處皆被網友抵制、圍堵嗆聲。他憤而選擇提告,可是網友仍然用激烈言詞持續霸凌,讓他身心俱疲,只好選擇到日本謀生重新開始。

剛下飛機,施宣楷風塵僕僕地在公園和本刊記者碰面。一臉滄桑的施男,在換上皮卡丘裝扮後,神色變得振奮,一提到最愛的動漫人物,他雖然口條不清晰,但仍滔滔不絕地告訴本刊:「當年在台灣帶起皮卡丘的風潮,我也是其中一份子!」

原來施男在2005年時,曾經是知名網站「皮卡丘台灣道館」的負責人,該網站專門提供台灣玩家、粉絲們最新、最完整的日本動漫情報。或許是年輕氣盛,施男開始變得不可一世,他以身為網站負責人而自豪,在做人處事上開始肆無忌憚,這樣的態度讓事情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拾!

施宣楷輕狂的言行,漸漸讓同好與他疏遠,也開始散播他的負面消息,動搖他身為網站負責人的正當性。他急欲挽回形象和人氣,情急之下,只好撒了一個大謊,告訴網友:「我在路上發生意外,快來救我!」

放羊的孩子終會引來狼群,這樣的舉動不但沒有正面助益,反而招來網友更強烈的反彈,開始為他取「施網白」、「核廢料」等不堪的綽號,更讓施男丟了網站負責人的頭銜,這樣嚴重的打擊,讓他受創甚深。

除了被網路霸凌,每當施男出入任何皮卡丘代理商所舉辦的公開集會、活動,網友都會刻意集中圍堵他、辱罵他,還聯合代理商也一起共同抵制他,讓施男氣得只好報警求助。沒想到等到員警到場,網友卻口徑一致地對員警說:「這個人有精神問題,請不要聽他亂講!」弄到後來,連員警都認為這只是一般的朋友吵架,還斥責施男:「不要浪費社會資源!」,讓他更是有苦難言!

施男被排擠的情況日益嚴重,連帶在所有寶可夢的討論版上,都禁止他加入討論,還威脅他:「看到你就把你打到吐血!」退路全被網友封殺的施男只好提告,捍衛自己的權益。施男說:「過去我做錯了,也道歉認錯,但網友始終不放過我,對我瘋狂追擊,除了提告,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即使向警方報案或提告多次,卻始終無法遏止網友的霸凌行為,最後甚至連警方也乾脆不受理。陷入困境的施宣楷,目前只好選擇離開台灣,到日本打工謀生。隨著熱門的「Pokemon GO!」手機遊戲推出二代,施男也想跟眾多玩家一起同樂,再度找回當年擔任寶可夢網站負責人的熱血和勇氣,希望網友不要再拒他於千里之外。

他激動地告訴本刊:「我在此鄭重地為以前錯誤地行為跟大家道歉,想跟眾多網友停戰,請大家不要再霸凌我,一起來維護這好不容易經營出來的寶可夢社群,而不是搞分裂,把資源一起共享,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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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全文

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就算當初做錯事情也能用此理由持續進行霸凌攻擊嗎?已經十年了到現在這些霸凌者的攻擊傷害行為還不就此平息。
霸凌就是霸凌不會因任何理由就能把此惡意傷害行為合理化。
霸凌者向警察誣指精神有問題要求不要理會人家還把照片PO上網要不特定人士進行霸凌。這還是什麼正義呢?
這群霸凌者到現在還一直找麻煩,連帶騷擾無關的往來友人已經逾越合理範圍了。
三等公民 wrote:
【皮卡丘哭哭】控遭...(恕刪)

街口 wrote:
照片後面就是現在的 宮原眼科 嗎?

大大,沒錯,這是他還沒被日出接手前的樣子(日出就是台中賣鳳梨酥很有名的那個),從以前就很喜歡這棟,很怕它被拆,還好....
雙十路上市長公館就是這間診所宮原醫生以前的家

no name2120 wrote:
這是他還沒被日出接手前的樣子


感謝回復

我不是台中人, 只是對於照片中的傳統建築有點眼熟而已

Latios_JP wrote:
就算當初做錯事情也能用此理由持續進行霸凌攻擊嗎?(恕刪)


我們盡量對事不對人,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無論受害者或霸凌者能改過,就不該再傷害他們。
例如最近的電影《聲之形》,霸凌者變成受害者,還需要當初被害的人幫他活下去,不是很諷刺嗎?
更顯著的是昨天新聞,受害者忍無可忍殺了霸凌者,難道雙方的罪也算某些人說的咎由自取?
並非如此吧,明明只要旁觀者介入,或霸凌者與受害者和解就沒事。
因此霸凌的一方沒資格說別人活該,受害者也不能以暴制暴,理性面對霸凌方為上上之策,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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