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指出,一一六名移工簽訂契約時間從二○一三年八月十日至二○一七年二月十日,實際來台工作時間僅一至兩年,與契約不符,所有人被收取十一萬至十二萬元、等於三年仲介費。
移工訴求包括與皇昌營造期滿續聘或轉至該公司其他單位,簽訂新契約;補償因不實勞動契約喪失的工作時間,按契約給付薪資;退還超收仲介費用。
皇昌營造公司副總經理劉昭龍表示,公司與移工訂定契約符合法規,世大運工程告一段落,移工無留用需求,其他單位進用的外籍移工員額已滿,且人力轉換與施工期程無法配合,公司願意留用移工,但須依法向勞動部申請。
勞工局表示,將函文勞動部,以重大勞資爭議期間申請延長轉換,請三家仲介公司提供勞動契約、工資切結書、銀行扣款同意書資料,另請雇主出具薪資明細表、出勤紀錄,釐清真相,春節前再開協調會。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70850
選手村旁的移工屋 是什麼光景?-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7398
世大運選手村移工:來台工作只有一年半,卻繳了三年仲介費
https://asean.thenewslens.com/article/59486
世大運選手村蓋完被丟包 印尼移工:不敢告訴家人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59770
外籍勞工付了對他們而言相對高昂的仲介費,遠渡重洋來臺工作討生活,
不管你喜歡或討厭外勞,辛苦的勞工都不該被如此對待剝削,這是基本人權與尊重。
在全民努力對國際作外交宣傳的同時,這些無良廠商無疑是在作負面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