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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Uber獎金這種分法是在演戲嗎?

https://tw.news.yahoo.com/%E6%AA%A2%E8%88%89uber%E7%8D%8E%E9%87%91%E8%BE%A6%E6%B3%95%E5%87%BA%E7%88%90-%E5%B9%B4%E6%AA%A2%E8%88%89%E5%A4%9A%E6%AC%A1%E6%9C%80%E5%A4%9A%E9%A0%9830%E8%90%AC-024719781.html

1.罰款要收到才分你獎金。
2.獎金領取有級距
3.每人每年上限30萬

轟轟烈烈搞個UBER條款
檢舉獎金卻設定門檻

分明就是放水

看看小黃司機會被騙嗎?
2017-01-07 18:24 發佈
1953li wrote:
https://tw...(恕刪)

檢舉UBER一次就被封入黑名單
一年能賺30萬是笑話
真能賺30萬
一定是駭客才辦得到
為什麼酒駕不能有檢舉獎金
交通違規或亂丟菸蒂的檢舉達人,雖然大家也很討厭,但也是自己違規所以被檢舉。
而這種自己叫車爽爽坐,事後再來檢舉賺獎金的人,更讓人厭惡看不起。
政府認為uber違法不是應該宣導不要乘坐嗎?結果變相成為鼓勵民眾去乘坐,再用乘坐記錄來檢舉,你不叫車,司機會來載你嗎?就不會有這違法行為,政府要罰就應該連乘客一起罰,uber沒有了乘客自然就無法經營下去。
會有乘客就表示有這需求,因為地雷計程車太多,讓許多人不敢搭,政府要禁止乘客選擇服務較好的uber前,是否應該先管理好合法的計程車。合法的乘客不敢搭,不合法的很多人喜歡搭,這對政府來說不是很諷刺嗎!


我對UBER沒什麼關心

但交通部祭出的對UBER的裁罰居然比酒駕還重
s-cooper wrote:
我對UBER沒什麼...(恕刪)


酒駕不管一樣有票

可是惹小黃不開心這就差很大了
心頭滅却
s-cooper wrote:


我對UBER沒什...(恕刪)

那是罰公司....請重新練過!

檢舉違建 違停也應該要發獎金才對,

平平都是檢舉違法,

怎麼會大小眼呢?

轉彎正義也差太多了吧!

1953li wrote:
https://tw...(恕刪)


日租套房也應該重罰
罰金也要比照uber
因爲更不安全
而且還有對其他住戶造成困擾
如進出的人每天出入變複雜
還有晚上一些噪音甚至是做非法的行為



而且很多房東都把房子拿去做日租套房
所以供給少很多(光airbnb上台北市就有幾千間非法的日租套房,而且還繼續快速增加)

要讓租屋租金不漲跟租房好找
就是大家盡量去檢舉日租套房吧
把他們全部逼回來做原來的長租住宅套房



Uber以外的其他檢舉,不論是否有檢舉獎金,都是看到有違規或違法的事實來檢舉,Uber的違法,卻是因檢舉人自己釣魚才產生的違法行為,檢舉人反而應該是違法行為的引誘人,卻可爽拿檢舉獎金,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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