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馮光遠譏金溥聰男妓案 從無罪改判5千定讞
作家馮光遠在臉書貼文指金溥聰是「男妓」而再度挨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公然侮辱判馮5000元罰金確定。
馮光遠4年前批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並指金溥聰是「男妓」而挨告,去年3月馮獲判無罪確定後,又在臉書貼文諷金是「男妓」、「混蛋」、「爛咖」等再度挨告,金溥聰無法忍受,再告馮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今年5月6日再判馮光遠無罪。金不服上訴,二審今改判馮5000元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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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妓」、「混蛋」、「爛咖」
這麼簡單的問題,法院都還要當事人提告了二次,一審二審花了四年才定讞
到底是法院的問題還是人民的問題???
官司沉長的訴訟過程,真的沒法在改革嗎?
congydu wrote:
[UDN]馮光遠譏金溥聰男妓案 從無罪改判5千定讞
作家馮光遠在臉書貼文指金溥聰是「男妓」而再度挨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公然侮辱判馮5000元罰金確定。
馮光遠4年前批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並指金溥聰是「男妓」而挨告,去年3月馮獲判無罪確定後,又在臉書貼文諷金是「男妓」、「混蛋」、「爛咖」等再度挨告,金溥聰無法忍受,再告馮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今年5月6日再判馮光遠無罪。金不服上訴,二審今改判馮5000元罰金定讞。(恕刪)
這論越來越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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