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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兒童是最嚴重犯罪! 今年第二件死刑定讞

連兩滴眼淚都不滴,活該讓你去死,法官大人英明,不過重點是執行,通常拖太久的案子,廢死宋狀師都能把黑的說成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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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李姓男子對妻女家暴入獄服刑,在獄中得知妻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女兒監護權,懷恨在心,出獄持刀刺死妻再燒炭殺害女兒,還揚言和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決李死刑定讞;這是今年以來,繼鄭捷之後,最高法院再判死刑。

近年最高法院審理殺人案,除了鄭捷,幾乎都未判決死刑;最高法院昨天宣判後罕見公開判決理由,強調社會上以為「殺人不會死」、「只殺一人,不會被處死」的觀念是錯誤的;殺害兒童,無論出於如何動機,都是最嚴重犯罪,我國立法廢死前,司法只能審慎處遇。
李的前岳父昨天得知判決,鬆了口氣,表示不用再擔心李出獄會報復家人,也不必害怕李會殺害倖存的小外孫女,「感謝司法還給家屬公道」。他會到女兒及孫女靈前,告訴她們判決結果。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沒有任何一個案件應該要判死刑。」

李男(卅九歲)結婚後常對妻子和兩名案發時六歲、五歲的女兒動粗。李妻聲請保護令後,兩人分居,李懷疑妻另結新歡;四年前企圖抱走兩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被判刑十一個月,入監服刑。

李在獄中得知妻子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兩個女兒的監護權,他懷恨在心,出獄後縝密計畫殺人,包括換車、藏刀、準備安眠藥及燒炭工具。前年四月十六日,李漏夜在幼稚園外守候,見前妻送女兒上學,李強行抱走大女兒,持刀刺死上前護女的妻子,幸小女兒機警奔入學校。

李開車載大女兒到新竹尖石山區,餵女兒吞安眠藥,密封車窗後在車內燒炭,李最後獲救,但大女兒傷重兩個月後不治。法院審理時,法官問李:「孩子人生為何那麼早就結束在你手裡?」李竟然說,對結果還不滿意、「小女兒還沒死」、「如果假釋出獄,還會報復」;法官認為李不知悔改、無法矯治。
2016-12-29 9:32 發佈
不會執行死刑的死刑意義在哪裡?

lordwu007 wrote:
不會執行死刑的死刑...(恕刪)


死刑犯的殘餘價值就在於:
政府出包民眾怒火中燒時, 抓幾個出來降火用的.

所以平常死刑犯可是要好好地供著的, 懂嗎!!

pk-king- wrote:
連兩滴眼淚都不滴,...(恕刪)


終於有比較有種的法官了

如果這種人不判死

哪天出獄真又跑回去殺他小女兒怎麼辦
直系血親都可以殺.....到底要教化什麼?

因為....已經沒有任何人對牠是有意義的了~!!
2016-09
有化工背景的男子張鶴齡,為了討外遇女友蘇玉真的歡心,10年前拿乙醚迷昏妻女三人,再開瓦斯製造三人不小心中毒死亡的假象。張殺害兩個女兒部分,歷審6次都判死刑,但到高等法院更五審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更五審,判決張鶴齡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殺兩個女兒的反而沒判死
難怪有人說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bdp2600 wrote:
2016-09有化...(恕刪)


真的

不過這案的法官真他媽混蛋

殺了自己老婆

還殺的2個小的

這樣還是無期徒刑
主張廢死的,該去看約翰道格拉斯寫的系列「破案之神」,資深FBI探員和罪犯側寫專家會告訴你,這些凶手只會一犯再犯,根本無法教化。

輕鬆點,也可以去看東野圭吾的小說「徬徨之刃」,好好理解被害家屬想要的,絕不是以命抵命。

lordwu007 wrote:
不會執行死刑的死刑...(恕刪)


當然是要給劇場讓廢死團體來演啊
讓他們不斷有機會博版面博知名度阿
太感謝法官的英明,像這種證據確鑿的案件,希望現在的政府他X的有魄力一點,趕快執行....不然又要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去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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