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資淺勞工的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下午討論有關勞工特休假天數,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方案是以照顧資淺勞工為前提,工作滿半年未達一年者,有三天特休假,滿一年有七天,滿兩年是十天,滿三年是十四天,第五年到第九年是十五天,第十年起是十六天,逐年增加一天,三十天為上限。奇怪我們資深的就該死?
呵呵 ~ 沒有關係啦 !等產業通通外移光後 , 台灣勞工就可以比照菲律賓及東南亞勞工 , 大家出國打工為國家賺取外匯啦 !!到時如果大家能調整心態 把出國打工當度假的話 , 這就等於一年休假368天啦 ! 比民進黨的版本還好耶 .....
bdp2600 wrote:為了讓資淺勞工的特...(恕刪) 簡直比朝三幕四還爛!騙勞工三歲孩子搬一下特休分配就當作給咱們天大恩惠? 實質還是七天十天十四天這種小家子配假法, 本來就是已有的假演戲給咱們看?要砍勞工國假個人認為不是不行, 配套二作法, 特休第一年至少十二天起, 每三年加級距六天以上, 加強勞檢與懲罰, 都落實就砍國假, 都幾年了還在七天十天十四天? 西方國家第一年勞工假期就快近一個月, 是咱們勞工命賤不配享有? 平均薪資低資方東苛西扣還動腦筋國假全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