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憲法修正 領土變更 正副總統罷免 程序問題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的程序應該是一樣的,下面是我的理解程序(打井字的是我的疑問)

㈠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

#①立法院提案→②立法委員1/4提議→③立法委員總數3/4出席→④出席委員3/4決議→⑤提出憲法修正案or領土變更案→⑥公告半年→⑦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3個月內投票複決→#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通過

㈡正副總統罷免案

#①全體立委1/4提議→②全體立委2/3同意→③提案罷免→④#公民複決(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的第一步驟,「立法院提案」到底是什麼東西,和第二個步驟的「立委提議」有什麼不同?

第二個關於公民投票的問題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的第八個步驟「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通過」,意思是不需要顧慮到「去投票的人有沒有占可以投票的人的1/2」嗎?
而「正副總統罷免案」的第四個步驟「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此時就需要顧慮到「去投票的人有沒有占可以投票的人的1/2」,還是兩個都要占1/2?

公民課本真的寫的很不清楚,不得已在這裡發問,請各位幫我解答了謝謝!
2016-11-19 13:58 發佈
去問老師就知道了,懶的回答。

不過,
要罷免正副總統的話,記得通知偶,
謝謝。
intersteller wrote:
第一個是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的第一步驟,「立法院提案」到底是什麼東西,和第二個步驟的「立委提議」有什麼不同?
第二個關於公民投票的問題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的第八個步驟「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通過」,意思是不需要顧慮到「去投票的人有沒有占可以投票的人的1/2」嗎?...(恕刪)


1.提議在舊法的用詞是附議,有人提案後跟著連署表示認同。

2.當「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光是同意票就超過總數的一半,那有多少人投票?如果沒有超過總數一半的人去投票,能開出超過總數一半的贊成票?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記的通知我 我會幫忙拉人.....

intersteller wrote:
「憲法修正案」和領...(恕刪)

pingyingtu wrote:
去問老師就知道了,...(恕刪)


哀~我當時因該頭殼壞掉,
我身邊一堆後悔的人,
所以如果可以總統罷免請務必通知。

intersteller wrote:
「憲法修正案」和領...

㈡正副總統罷免案

#①全體立委1/4提議→②全體立委2/3同意→③提案罷免→④#公民複決(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恕刪)
可以總統罷免請務必通知。
罷免總統因為必須2/3立委同意

所以必須先罷免掉執政黨一半立委

補選讓在野黨立委人數超過2/3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intersteller wrote:
「憲法修正案」和領...(恕刪)





我說的也是這任總統副總統。
3樓正解

這是比一半人去投票還要嚴苛的規定
加我一票,相信也有很多人願意
intersteller wrote:
「憲法修正案」和領...(恕刪)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