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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費隨油徵收 交通部年底定案

又一項嶄新的政策即將出爐!常用車的民眾可能要多付一筆費用,但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這項措施如果真的能夠實施,還是比較符合社會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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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18:17台灣醒報 記者游清淵╱台北報導

燃料費將改隨油徵收的話題,幾十年來紛擾不斷,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有超過6千名網友附議應採隨油徵收。坊間更多意見則認為,油品徵稅部分,雖然貨物稅已經內含,實際上還可以朝奢侈稅思考以增加國庫收入,至於隨油徵收當然更可節能。交通部針對此意見,則稱將於明年元旦前回覆。


現行的燃料費徵收辦法,係以大客車、小客車、貨車(含拖車及三輪貨車)與機車四類區分,又以引擎容積做為基準,在假設每車全年行駛多少公里,再反推回每公升1年柴油1.5元、汽油2.5元加以核定,其計算可以推算至日為單位,因此車輛上牌之日方起算費率。貨物稅也是依照引擎容積分2.0以下、以上兩級課徵。


使用者付費原則


但這樣的計費基礎,等於是強制每輛車每年都有一定的里程數,不僅不合邏輯更不合理。數十年來一直有還原隨油徵收的呼聲,每到最後關頭卻又停擺就是這個原因。這次,經過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表示,目前的燃料費以車子引擎容積作為費率標準,完全是個莫名其妙的制度。


既然燃料費的目的係針對燃料使用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課徵,自應以燃油實際使用量判定。亦即,同樣1800 c.c.汽車,每車每年使用的汽油(或柴油)量,相距可能達10倍以上,自不應一概而論,應採相同標準徵收。


事實上,「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才是真正有效減少空氣污染及碳排放的唯一準則,可以促使車輛使用者受到成本提高的壓力,自然設法減少燃料使用,相對減少空污及廢氣排放。有網友敘述了1960年代的隨油徵收,當年引發地下油品氾濫,如今時空背景大易,再者,管理問題豈可與公平正義混淆?


貨物稅無須分兩級


而針對貨物稅部分,坊間業者、專家多認為以兩級分制根本沒有必要,何況2000c.c.與2001c.c.,僅1c.c.之差卻有鉅額稅金差異,如此形同懲罰的稅制太過荒謬。專家認為,不如直接對高價車輛課徵「奢侈稅」,不但合理、合情,更是順應世界潮流。


至於向來為大眾提及的大眾運輸與計程車問題,論者則認為過去有過補貼,未來自然也可以補貼,而遭到多數人詬病的Uber私駕車,在燃油成本提高下,也可以相對造成壓力。甚至許多徵收不及的狀況,也可因隨油徵收消弭於無形。


總之燃料費隨油收的消息見報後,臉書上一面倒贊成,認為多用多收才能減少使用。但有網友稱,原有稅基係以每年每車行駛1.5-2.0萬公里,並以1.5及2.5元分級課徵,某前任交通部長曾表示,若改隨油每公升將是4.6元,因此將造成物價大漲;而貨運業成本中燃料佔30%,亦將影響通膨。但反駁者稱,過去油價與目前相較,跌幅早超出30%卻不曾有異音,根本不合理。


http://www.thb.gov.tw/page?node=b58eb9aa-3160-429b-af08-645d5ae19f4c 燃料費
2016-11-15 20:36 發佈
好政策
但是
若需要立法院三讀通過
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才過的了了...
怎麼把隱性變顯性?物價要動了。每公升將是4.6元,一加滿就火大。
小英政府終於有一個能看的政績了
貨物稅最好也改一改
自己家裡進一台車,花的錢有一大部分都是稅金
現行的燃料稅就是拿用油少的汽車駕駛人去補貼用油多的人,

隨油徵收後就改成全體國民去補貼用油多的人,

反正貨運業者一定會漲價,大眾運輸和計程車就看政府補不補助,

當然一些建築機具工廠機械也要用油當然成本增價後就是漲價,

要公平正義結果就是換來漲價,已經有太多的例子了.

fly48 wrote:
又一項嶄新的政策即...(恕刪)
抗議,燃料稅是惡法應廢止,更不該改為隨油徵收.
隨油徵收合理
問題在費率多少
如果到時總稅收比之前固定時還多
其實就變相加稅而已
買汽油就有營業稅了..
燃料稅是什麼稅.真搞不清楚..
燃料不就是汽油嗎..
只是名目不同.還加這個燃料稅..
燃料和汽油..意思不就一樣嗎..
燃料費如何隨油徵收...
乾脆加在汽油營業稅上[提高.漲]...
那不就解決燃料稅民怨的問題嗎....
說穿了..不就是使用者付費嗎...


加稅就加稅名目一大堆...天然瓦斯也要燃料稅?用桶裝瓦斯也要燃料稅?
營業稅都算買汽油的人頭上了 又課一個燃料稅?
太棒了

這個一定要實施
總算看到改革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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