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立法,只要攔檢落跑,每追一公里多判刑1年,看誰還敢落跑(因為追逐正成公共危險罪,追越久越危險),現在大家都知道只要跑贏就沒事,問題是這樣對大眾守法人都照成危險,像這種警察命為誰要負責,還不是全民買單,到底政府官員都在幹嘛都沒方案嗎
figo1958 wrote:既然已經喝阻停車受檢不聽,何不直接對絡跑者開槍~有云窮寇莫追,危險啊! +1遇臨檢有開車衝撞逃逸一律允許警方用槍當然臨檢時需錄影存證遇臨檢逃逸 大部分都是作賊心虛不是酒駕..就是煙毒槍砲正常百姓沒做壞事哪個遇臨檢會衝撞逃逸?逃逸後不是與警方對峙互幹 就是波及路人所以在逃逸第一現場開槍制止是最佳上策
申東賢 wrote:我覺得很奇怪錄影設備是玩具嗎追到看到車牌 並錄影下來 就不要追了...(恕刪) 可能要搜看車上有沒有毒品或槍械吧或是車上剛好有綁架肉票?會逃的都是心裡有鬼讓警察現場抄到就可以直接法辦了讓人逃了有時間藏起來滅證靠錄影事後再去抓也抓不到什麼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