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國際常設仲裁庭南中國海案裁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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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錄:
根據“公約”,島嶼能夠產生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仲裁庭認為,這項規定取決於一個島礁在自然狀態下,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不依賴於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的客觀承載力。仲裁庭注意到,現在很多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依賴於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仲裁庭認為歷史證據更具有相關性,並註意到歷史上小規模的漁民曾經利用南沙群島,且有若干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仲裁庭認定,這種短暫的利用並不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且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據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無一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仲裁庭還認為南沙群島不能夠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在認定中國主張的島礁無一能夠產生專屬經濟區之後,仲裁庭認為它可以在不划分邊界的情況下裁定某些海洋區域位於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內,因為這些區域與中國任何可能的權利並不重疊。
仲裁庭對第121條進行解釋並得出結論,認為對一個島礁的權利主張取決於
(a)該島礁的客觀承載力;
(b)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
(c)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
(d)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
(a)the objective capacity of a feature,
(b)in its natural condition, to sustain either
(c)a stable community of people or
(d)economic activity that is neither dependent on outside resources nor purely extractive in nature.
仲裁庭注意到南沙群島的許多島礁目前正被不同的沿海國控制,且這些沿海國在其上建立了設施並駐紮了人員。仲裁庭認為這些現代化存在依賴於外來資源和支持,並註意到,通過包括填海和建設基礎設施如海水淡化工廠等方式,許多島礁被加以改變以便加強其可居住性。 仲裁庭認為,目前官方人員在許多島礁上的駐紮並不能證明它們在自然狀態下維持穩定的人類社群的能力,並且認為關於人來居住或者經濟生活的歷史證據與這些島礁的客觀承載力更為相關。在審查了歷史記錄之後,仲裁庭指出南沙群島在歷史上被小規模的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漁民所利用,並且在1920和30年代也有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仲裁庭認定漁民對這些島礁的短暫的利用不能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以及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
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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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次的仲裁庭大大的改變了過去的經驗,它的出發點都建立在這一句
"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最有爭議的地方由此開始,仲裁庭出發點算還蠻正義的,但列出的4點,則有很大的爭議:
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
仲裁庭認為的海水淡化工廠是人為設施,沒講清楚"水庫"算不算人為設施???
如果"水庫"也算,那很多島都不能稱島了
像台灣去年曾出現3~4個月無雨缺水的狀態,雖還有地下水可抽,但是一來抽不多,二來抽多會地層下陷,
如果沒有水庫,台灣人都活不下去了,像澎湖馬祖金門,若沒水庫也無法過生活,
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
這一點很明顯就是針對石油的開採,基本上我也同意這觀點,不能因為你國家在這採石油,這裡領土和海域就是你的了
最後仲裁庭結論,南沙群島全部打回原形,全部是“岩礁”,那要不要順便改名叫"南沙群礁"???
所以我認為仲裁庭是來亂的,它只要在"岩礁">"島"的架構下,再多取一個等級叫作"領土島",把它定義的4點都加到"領土島"上
"領土島"才能擁有200海浬,不就好了嗎???
"岩礁">"島">"領土島" = 結案
仲裁庭應該要先去修"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條文,增加它們的觀點,
若只是用自己仲裁庭的觀點,流程和順序都相反了,
沒有法律條文的簽約和成立,
只用一篇像新聞稿的文章,要推翻"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然後要各個國家吞下去,國際組織是這樣搞的嗎???
PS:全球的島全部都重新定義吧~~~不要只要看得起南海
congydu wrote:
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柳井俊二跟菅義偉是在互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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