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義美高志明:「飲食智慧」更勝「保存期限」。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 8日電)剩食問題在國際間愈來愈受關注,台灣政府首度跨部會展開「搶救剩食大作戰」。義美總經理高志明臉書PO文呼籲大家面對剩食問題,他認「飲食智慧」更勝「保存期限」。

高志明在臉書PO文指出,當我們漸漸遺忘「先人的『飲食智慧』」,僅靠「有效期限」判定「剩食」之際,聯合國農糧組織「全球剩食可養33億人」的驚人數據驚醒我們:必須要「面對剩食廢棄問題、重建未來飲食智慧」。

針對剩食廢棄的問題,他提出5點看法:

一、衛福部食藥署數據顯示:台灣光是「量販店超市剩食」,一年倒掉40億,足以供34萬名學童吃一整年;若計入所有餐館、家庭、食品工廠,則可能達到數百億元;值得全台灣「產官學研‧宅鄉婉弱」嚴肅面對。

二、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並無近代的冷藏冷凍冰箱,但各種族都依其生存的地理環境(緯度高低),發展出不同的食物保存方法、及烹調料理方式;熱帶有熱帶的「『酸甜苦辣』重口味」飲食,寒帶溫帶則為清淡口味。各民族並無「保存期限」、或「最佳賞味期」的規範;一直延續數千年。

三、連我們祖父母那個時代,所有人都靠「先人的『飲食智慧』」來判定「食物是否還可以食用? 要不要廢棄?」;所以,才有了「老茶」、「醃漬發酵數十年的老蘿蔔乾(老菜脯)、豆腐乳、老酒、百年老醋、」的傳承。又廢棄食物時,也是「依賴智慧,而非『有效日期』」;因此,數百年來,農曆新年的「年糕(甜粿)」表面發黴時,都是「以布擦拭去霉後,切塊裹粉油炸」後,食用的。 若依「有效期限」規範,事實上,諸多千年傳統食物,勢必違規,在其真正壽命未到前,都必須要丟棄。

四、法國強制立法、限制賣場不能任意丟棄食物的「食物銀行」、荷蘭的「剩食餐廳」,顯示歐洲各國嘗試「減少食物浪費、減少任意廢棄、減少碳排放、避免環境污染、剩食救助弱勢」的努力、與用心;值得我們所有國人深切反思!

五、法律不可能規範所有的食材食物,必有很多不完備之處;期望大家能適度運用「先人的『飲食智慧』」,重新建立正確的「未來環境飲食觀念」,提出補充,同時政府法規也應該能適度修改,以共同舒緩「人類環境‧糧食」的危機!1050508

.................

一個公司被抓食品過期的累犯講這樣的話.....
2016-05-08 15:51 發佈
連自己公司打的有效期限都遵守不了,

就只會嘴砲
食品應該標示
最好在幾月幾日前食用
外國就是best before XXX

藥品才是標示有效期限

台灣偏偏就是學一半
飲食智慧

把東西冰在倉庫九年的智慧嗎?




FemcAT wrote:
飲食智慧
把東西冰在倉庫九年的智慧嗎?...(恕刪)


覺醒青年: 趕快用新台幣下架~~~
很多東西已經被搞到不能吃了.
照這標準,應該連吸空氣也是奢求了.
他講那麼多... 可是翻譯解碼出的意思是...
他家的保存期限純粹是因應法規的一種存在, 寫好看的不具參考價值
有經驗或吃過虧的再次選購他家的東西自然而然就會具備這方面的智慧~

如有雷同就是巧合....
工廠苦命人の沒力人生... Orz

smallbeetw wrote:
覺醒青年: 趕快用新台幣下架~~~(恕刪)


特別是那種保存期限內就壞的豆漿,記得要用新台幣下架,吃好 吃滿.
保存期限還是甚麼賞味期限的
都是為了保護廠商跟消費者
期限內吃出問題,當然是廠商要負責
過了期限,消費者還硬要吃,就是消費者的問題了
還扯甚麼先人的飲食智慧?
豆腐乳這一類的發酵食品
完全就是運氣好,附著在上面的菌讓你吃下去不會中毒罷了(現今工業化生產的不算
這高志明真的從事的是食品業?
義美這麼厲害,怎麼不敢把自己旗下的產品全面取消保存期限
shiu65 wrote: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恕刪)

自家東西會在保存期限前壞掉,至少把保存期限改短吧,改半天也好,連改都不改還在那邊扯東扯西

正常保存情況下在期限前壞掉算不算詐欺?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