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 引渡回台恐幻滅
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遭判刑四年定讞,發監前持假護照潛逃回英,自從英國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後,林被逮捕羈押已快邁入第二年,台英簽署林克穎引渡備忘錄,但最近英方拋出待林的引渡程序庭確定後,以「折抵刑期」的方式,讓林免於被引渡回台服刑。
據指出,法務部對此已有所悉,雖不願證實,但「折抵說」的發展一旦變成事實,林將逃過被引渡來台的命運,受害家屬將求償無門。
法務部及外交部對林克穎跨海追償的動作,英法院雖然認可台灣民事法院關於林克穎應賠償家屬908萬元的判決,但因林克穎在英並無任何財產,以致跨海求償遭到挫敗;未來,待林克穎在英國被關滿折抵刑期後,將形同引渡幻滅,追償也只剩一紙法院勝訴判決的雙輸局面。
印度裔英國籍男子林克穎,是於2010年3月27日清晨5點,酒後開賓士車撞死送報員黃俊德後逃逸,經我司法偵審,林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處四年徒刑定讞。
但前年1月,台北地檢署傳訊林克穎欲發監執行,才驚覺林克穎早在發監前半年,即持白人員工的英國護照,易容成白人出境,潛逃回英國,輿情譁然,馬總統要求外交部透過與英國國會的關係追緝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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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半天還是沒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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