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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案11億買地租10億柯:奇怪,請李述德說明

https://tw.news.yahoo.com/11-10-060028028.html

民進黨北市議員梁文傑日前質詢,北市府一直對外表示,三創若採設定地上權,可比BOT多膁20億元,但財政局明知三創無法設定地上權,為何不向市長報告?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1)日表示,這代表法律見解不同,但市府花11億買地,卻只租10億元,這邏輯很奇怪,將發函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邱大展說明。

梁文傑質詢時表示,廉政委員馬以工一直說,三創這塊地如果採用設定地上權,可以比採用BOT多膁20億,因此想當然爾,其中有弊,此說法幾乎成為定論,連柯文哲自己也這麼講。

梁文傑指出,奇怪的是,財政局明知如此做的前提是,這塊地必須是市政府自己的,若這塊地當初以設立資訊園區為由,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就必須按照原來的申請目的使用,不能改為設定地上權,他在一個月前質詢財政局長時,已要求把這情況報告市長,但局長卻保持沈默,任由市長一直講錯話。

柯文哲今天出席「公平台北、世界城市」公平貿易城市起跑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對此,昨天廉委會有討論過,國有財產署撥的土地,如果不是依照原來的目的開發,應該是可以收回,這有點矛盾,他後來發現,三創案那塊地,當時在台北市政府,兩任財政局長簽的公文就不一樣,第一次簽文是主張要設定地上權,後來到李述德時,就改為BOT案,表示法律見解不一樣。

柯文哲強調,另一個疑點是,三創那塊土地,北市府花11億元跟國產署有償撥用,後來在開標時,是以10億元的開發權利金租出去,這個就很奇怪,花11億多買地,用10億元租出去,這邏輯很奇怪,所以會發函,要求李述德和邱大展說明,直呼「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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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間2500萬的房子租金月收2萬5

那我不就成了柯文哲眼中很有問題的人了??????


原來租金我應該要年收2400萬才正常耶
2015-06-11 22:24 發佈
應該是說
2500萬買的房子
出租出去,一次得先收2500萬租金
等住進來後,每年再收2500萬租金
這樣子才合理

難怪
柯家會那麼有錢
可以套用柯市長說過的話,不是笨就是壞。

柯沒想到自己最自豪的IQ157, 會跟他批別人的笨或壞連成一線。

黑虎先生 wrote:
可以套用柯市長說過的話,不是笨就是壞。

柯沒想到自己最自豪的IQ157, 會跟他批別人的笨或壞連成一線。


自卑加上自大 = 過度自信 = 愚蠢
科p搞錯了吧,
11億買的,當然要110億賣出才合理阿,
人家建商以前標國有地不就是這樣,
這一定要說清楚。

喵的!!三創好像是永久經營是吧!!
天才跟草包也是一線之間而已。

jimmy1234530 wrote:
難怪
柯家會那麼有錢..(恕刪)


柯P看了你一眼, 笑笑指了指自己的膝蓋後說: 他智商157

skywalker7263 wrote:
https://tw...(恕刪)

話說10億不是權利金嗎? 怎麼變成租金了?
我記得土地租金是每年2400萬 房屋稅1500萬
是我搞錯了? 還是柯市長是累了?
skywalker7263 wrote:
https://tw...(恕刪)

柯P跟銀行貸款居然只繳那沒幾%的利息而不是100%以上,銀行很明顯就是被坑了,司法應該介入調查銀行內部職員是否跟柯P有不當利益往來!
skywalker7263 wrote:
https://tw...(恕刪)


都沒有市府幕僚出來救救這個用膝蓋想事情的市長? 簡直荒腔走板.....
skywalker7263 wrote:
https://tw...(恕刪)


一個是買斷, 一個是暫時權利, 差很多

況且這種BOT案錢的因素只是一部分, 更重要還有鼓勵產業,
太計較會見樹不見林, 因小失大

醫生從小就學要當醫生或醫院升遷變成主管級, 就只是把同儕比下去, 讓自己上去,
像隻鬥雞把對方鬥垮, 沒有共存共榮的觀念, 不適合幹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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