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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活動中心不再續約 北市府年底收回

劍潭活動中心不再續約 北市府年底收回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7日電)

台北捷運劍潭站旁的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由於租期將於今年底到期,北市府決議不再續約,將變更公園用地,做青年藝文中心等多目標使用。

北市府宣布,位於台北捷運劍潭站旁的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租約將於今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決議不再續約,由目前風景區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園用地,做青年藝文中心等功能使用,目前已由工務局發函救國團不續約。

台北市工務局表示,依契約第15條規定,北市府為公共利益終止契約,依法有據,救國團未來不得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另外,北市府也以「一條捷運軸線」、「二條藍色水路」、「三條綠色景觀廊道」、「四處文化觀光景點」及「五處再生潛力地區」為構想,提出士林再生計畫,期望成為台北文化、生態重要的新典範。


劍潭中心被收回 救國團盼協商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7日電)

台北市政府今天宣布,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中心用地契約期滿後將不續約。救國團表示,將循行政、法律等各管道和北市府協商。

救國團事業處專門委員鄧廣演表示,北市府宣布不續約前,救國團完全不知悉,是看到媒體報導後,才知道劍潭要被收回,相當意外。

鄧廣演表示,劍潭青年中心用地有65%是向北市府承租,完全依照政府頒訂的基準,每年繳納新台幣1600萬元的租金,並沒有「賤租」問題,且救國團是公益性社團法人,多年來協助青年成長、舉辦各類公益活動,都不以營利為目的。

鄧廣演並說,向北市府承租的用地中,並非全部是建築物,有高達57%是綠地和水塘,沒有產值可言,平時也都開放市民自由使用。之前北市消防局協調要將水塘池水,當作緊急消防用水使用,救國團也全力支持。

對於北市府說「地上物」不賠償,鄧廣演說,會依法和北市府協商,相信還有溝通的機會。基於整體公共利益考量,救國團也會持續和北市府尋求合作。

鄧廣演表示,劍潭中心自民國62年就已成立,20多年前起開始向北市府繳納租金,現行是3年一約,約期至今年12月31日期滿。
2015-05-08 1:17 發佈
本來是救國團管理的藝文中心跟公園,現在收回由市府管理。

柯市府的建設成績就多了一處藝文中心跟公園了!
... 每年則少了1600萬收入。







天狼犬 wrote:劍潭活動中心不再續約 北市府年底收回 (...(恕刪)


之前說每年1600萬是賤租, 結果打算收回來改成公園....

難不成柯市府打算開發成收門票的公園?
這時候突然北市府又學會照合約走了

怎麼其他案都不這樣?

不過救國團不得求償的點是在於他不能因為市府不租他而且市府要求營業損失

但是上面的建築還是救國團的 市府二條路 一條是買下來 一條是租下來

但是可以肯定的事 多花的錢一定比收租拿的多很多

peterboulong wrote:
這時候突然北市府又學...(恕刪)

建議救國團應該發個新聞稿如下:
北市府宣布不續約簡直無法無天
收回劍潭活動中更是無法無天
救國團深感震怒,要求北市府最大的出來談
整個回收過程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希望北市府能找到自己的良心
劍潭救國團那塊地現值多少? 換算該區行情該收多少租金? 少收一點點或多一點點應沒問題, 少收很多很多那就要找原因了, 可以順便查看看為什麼會少收, 如果都沒問題, 那就雙方各退一步, 好好談談該收多少才是正常的, 當然, 地主不願再租的話只能另找他處了,
一切照規則走吧.

fate71195 wrote:
少收很多很多那就要找原因了, 可以順便查看看為什麼會少收...(恕刪)


租金如果少收的話,以柯文哲那張嘴巴,會不大聲嚷嚷讓全世界都知道嗎?
廉委會會不事先預告有弊案,準備移送嗎?

不太可能吧?



賤租?

如果真的為了租金,為什麼連討價還價加租都不去談,就直接收回?

可見,他心中對這個團體有很大的偏見,立下決心收回來就是

地上建築物說不賠就不賠,當初約是怎樣簽的?

感覺上現今市府,一切約以及法律解釋權都在他們手上

fate71195 wrote:
劍潭救國團那塊地現...(恕刪)

能不能不談法律,只談社會觀感?
照土地分佈看,想等劍潭社會住宅的,要有點耐心。



"國產署說,與救國團租期至二○一九年底,除非有重大改變,否則會依約行事。台鐵指,租約去年底到期,正進行新租約審核,符合條件就會續租。 "

"至於活動中心內的「經國大樓」,因救國團當年未實際出資興建卻將產權登記為其所有,教育部於2007年底提告返還,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將建物返還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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