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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交出來,我就讓你死」

聽到柯P講這種話,心裡有莫名的快感,公務人員早該有這樣的首長治他們了

當然公務人員大部分都是好人,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輕公務員,但是,公務人員的迂腐和不敢負責
任的態度卻又是讓人受不了的事情,凡事遇到權責不明的事,一律推拖,我算是徹底見識過公務
人員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的人了。

我舉兩個例,我要申請無農舍證明,最後我申請到了,表示一切都合法,這本是鎮公所的權責,
但過程是: 鎮公所公務人員不敢決定,推給地政事務所,然後地政事務所再推給縣政府,然後縣
政府再推給內政部,最後內政部說這不是我的權責,再推回給鎮公所,最後我請縣議員出面協調
,鎮公所公務人員因壓力才開出條件說,要以上所有單位派人一起討論,一起背書,他才蓋章。

天啊!我只是要一個無農舍證明! 前後竟然歷時半年。當然這中間有不一般的情狀,但我拿到了無
農社證明就足以證明本來就一切合法,就因為公務人員的不盡責(有疑慮只會推給百姓自己處理,
而不自己主動找各單位弄清楚)和不負責。


另一個例子就更誇張了,我蓋農舍要做水保,排水要經過溪的管理者同意,問了好多單位,終於在
水保局問到一位熱心的公務員幫我找到資料,說水保局在民國幾年幾月幾日去文鎮公所把這條溪轉
交鎮公所管理,然後她深知鎮公所會推拖,所以把發文的文號和收件者都給我。

果不其然,打電話去鎮公所,處理的公務人員就說這條溪不歸他們管,後來我把文號和收件者給她
後,終於無法再推託,但是她抱怨這業務不是她管的,是長官特別指定她處理她才接手的。我需要
的很簡單,只要她蓋章同意我把家庭廢水排到這條溪中,基本上也不會有甚麼問題。

但因為她從沒做過這項業務,所以這位公務人員做了一件讓我跌破眼鏡的事,她為了不負這個責任
,她要把這條溪的管理權再轉交給別的單位,所以叫我等她發文給其它單位完成轉交之後,再去跟
那個單問申請,這一來一回又是一個多月。

我只能說在私人公司會這樣搞嗎? 我不過是守法的要蓋間農舍,光這幾個步驟就花了我半年多的時
間,那如果是企業投資呢?這個社會是一直在進步的,如果公務人員凡是碰到沒遇過的事都這樣推拖
,台灣還會有競爭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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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家庭廢水不處理,直接排到溪中,這條溪不就死掉了?"

現在蓋房子要請一大推人處理,包含設計師、建築師、結構技師和水保技師,其中光水保技師設計、
蓋章和送件就要6萬,這還不包含施工,排水整個處理起來20~40萬跑不掉,你說這水會是直接排進
溪裡嗎?如果只是這樣,那政府幹嘛還管理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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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說:"如果是我,我敢蓋章嗎?"

就我的案例來說,我只是一般老百姓,我的申請也都符合法規要求,重點在於這些公務員的單位
第一次處理這種問題,所以不敢蓋這個章,我認為這個業務既然是這個公務員的管轄範圍,那她
就有責任去弄清楚法規和相關事宜,而不是推拖,最後又堆給另一個單位。然後各個單位互踢皮
球。

這樣的工作態度被老百姓批評,然後被說沒資格領那個薪水也是剛好而已。
2015-03-16 10:46 發佈
公務員要是蓋錯章, 輕則申誡重則入獄
私人企業勇於任事自負盈虧
公家單位衝太快, 影響的是許多人的權益

不過當今世道, 批鬥公務員是硬道理
小弟不敢有意見

mingfang wrote:
聽到柯P講這種話,心裡有莫名的快感,公務人員早該有這樣的首長治他們了。...(恕刪)

絕對權力帶來絕對腐敗
若這句換成
「你不蓋印章,我就讓你死」如何?
少來了

一家公司要搞到老闆出言要給員工死才能辦事

問題最大的絕對是這個老闆,而不是員工

mingfang wrote:
聽到柯P講這種話,...(恕刪)


我只能說在私人公司會這樣搞嗎?


私人公司是老板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合不合法是員工的問題, 叫你做就對了....

mingfang wrote:
聽到柯P講這種話,...(恕刪)

公家機關我待過,私人機關我也待過
喜歡跳過程序問題的老闆
出了事
一定不會自已扛的
小弟我現在住的社區,有許多鄰居把鞋櫃、穿鞋椅搬出來到電梯口,管委會想請政府主管機關來勸導或開罰,工務局和消防局也是互相推來推去,最後推說社區自治...管委會應該自行管理和約束...

我回工務局使管科的說:你說社區自治是吧?那好!我們社區決定再加蓋5層樓,可以嗎?你說阿?可以嗎?你說阿?可以嗎?你說阿?

對方嗯嗯阿阿老半天,才說不可以,真的有夠廢材...
mingfang wrote:
聽到柯P講這種話,心裡有莫名的快感,公務人員早該有這樣的首長治他們了。

當然公務人員大部分都是好人,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輕公務員,但是,公務人員的迂腐和不敢負責
任的態度卻又是讓人受不了的事情,凡事遇到權責不明的事,一律推拖,我算是徹底見識過公務
人員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的人了。

我舉兩個例,我要申請無農舍證明,最後我申請到了,表示一切都合法,這本是鎮公所的權責,
但過程是: 鎮公所公務人員不敢決定,推給地政事務所,然後地政事務所再推給縣政府,然後縣
政府在推給內政部,最後內政部說這不是我的權責,再推回給鎮公所,最後我請縣議員出面協調
,鎮公所公務人員因壓力才開出條件說,要以上所有單位派人一起討論,一起背書,他才蓋章。

天啊!我只是要一個無農舍證明! 前後竟然歷時半年。當然這中間有不一般的情狀,但我拿到了無
農社證明就足以證明本來就一切合法,就因為公務人員的不盡責(有疑慮只會推給百姓自己處理,
而不自己主動找各單位弄清楚)和不負責。


另一個例子就更誇張了,我蓋農舍要做水保,排水要經過溪的管理者同意,問了好多單位,終於在
水保局問到一位熱心的公務員幫我找到資料,說水保局在民國幾年幾月幾日去文鎮公所把這條溪轉
交鎮公所管理,然後她深知鎮公所會推拖,所以把發文的文號和收件者都給我。

果不其然,打電話去鎮公所,處理的公務人員就說這條溪不歸他們管,後來我把文號和收件者給她
後,終於無法再推託,但是她抱怨這業務不是她管的,是長官特別指定她處理她才接手的,所以我
需要的她蓋章同意我把家庭廢水排到這條溪中,基本上也不會有甚麼問題。

但因為她從沒做過這項業務,所以這位公務人員做了一件讓我跌破眼鏡的事,她為了不負這個責任
,她要把這條溪的管理權在轉交給別的單位,所以叫我等她發文給其它單位完成轉交之後,再去跟
那個單問申請,這一來一回又是一個多月。

我只能說在私人公司會這樣搞嗎? 我不過是守法的要蓋間農舍,光這幾個步驟就花了我半年多的時
間,那如果是企業投資呢?這個社會是一直在進步的,如果公務人員凡是碰到沒遇過的事都這樣推拖
,台灣還會有競爭力嗎?


這很正常

因為出事根本沒有上級會幫下屬

舉個例

先不論對錯

當年馬總統不是指示劉億如進行政所稅政策嗎?

結果發生爭議後,馬總統過河拆橋,推說不是他的主意,結果劉億如馬上閃人

類似的事太多了,這種長期的文化,造就現在的公務員文化

先別說終身奉,萬一國賠,基層公務員可是要付部份責任,但上級沒人會同情他們,更不會幫他們付那筆錢
少來了
一個企業螺絲鬆了,老闆有一百個整治的方法
但這些方法絕對不包含口出惡言或是出言恐嚇的方式
如果老闆說只能用這種方式才能讓公司動起來
那表示這個老闆沒有帶人的心和帶人的能力

不可否認柯P對未來有想法,有目標
但也不可否認他做事、說話的態度及能力,真的有很大很大的問題
這不是一個首長該有的
無論他心理怎麼想,所做的事情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粉絲一味的吹捧造神,只會造就另一個扁、馬而已
雖然大家都討厭公務人員的怠慢
但身為主管人員卻用錯的方法去管理,終究還是錯了
不是被捧為 "神",所做的錯情都變成對的
享受生活 http://richiestyle-lavie.blogspot.tw

幸福很簡單 wrote:
這很正常

因為出事根本沒有上級會幫下屬

舉個例

先不論對錯

當年馬總統不是指示劉億如進行政所稅政策嗎?

結果發生爭議後,馬總統過河拆橋,推說不是他的主意,結果劉億如馬上閃人

類似的事太多了,這種長期的文化,造就現在的公務員文化

先別說終身奉,萬一國賠,基層公務員可是要付部份責任,但上級沒人會同情他們,更不會幫他們付那筆錢


是啊
就像阿扁利用完唐飛
就說礙路的石頭已經搬開了一樣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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