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夢 wrote:美國警察公權力真不是...(恕刪) 美國那一套 "假公權力之名" 亂開槍那台灣應該會暴動的公權力不能這樣亂用的五個警察打一個還會被搶槍, 誰都不信還是你相信警察的槍就這樣被搶下來? 警察被奪槍耶, 那警察是否失職?美國警察弱爆了, 只會拿槍壯膽不過, 還好這裡是台灣.
美國自立國以來就崇尚自由,反政府干預個人自由,造成槍枝氾濫,民風強悍,當然需要足夠強勢的警察。台灣則是因為大家還記得警察在極權統治以及白色恐怖裡所扮演的腳色,所以對警察有深深的不信任。這些都是歷史所造成的。警察的工作常常走在刀口上,如果還不給他們足夠的尊重、信任,以及執法的權力,絕對是社會的問題。警察是否執法過當,要交給司法機關以及專業人士判斷,隨著台灣的媒體及鄉民起舞,是愚蠢的行為。Molonlabe wrote:那是因為對空開槍的子彈,其落點不可確定,因此可能會造成不當的財產與生命傷害。...(恕刪) 說得好,其實考慮台灣的人口密度以及高樓大廈建築,要求警察對空鳴槍實在是草菅人命的行為。
洄瀾之子 wrote: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因為嫌犯王明助準備朝自己開槍,只好開4槍回擊,結果打中對方肩膀,成功將他制伏,沒想到事後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嫌犯還求償400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李泱輯認為自己執法有理,不願和解,但法院認定他開4槍違反比例原則,判賠104萬元,全案定讞。 怎麼差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