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如果為了保護自已,弄殘、弄傷歹徒,會不會被判刑啊???
最近看了很多恐龍法官的例子,有些判決很不合理!!
想問一下,沒有帶刀械之類,但有"殺傷力很大"的工具
就假設好了!!!
為了保護自已,會拿原子筆、或是鑰匙,不小心弄殘、弄傷歹徒
人類不是會在恐懼本能之下,會激發平時不會發揮出來的力氣嗎??
要是「不小心弄瞎」、弄殘歹徒,要怎麼辦???
我記得要害就是下面、眼睛、喉嚨之類.....
會不會反被歹徒反告啊???
前提上歹徒長得很高大、很壯
我是女的,是不是可以「下狠手」嗎??
連續打到他無法反擊、追的能力為止(要等到歹徒不會對我有威脅)
而不是只K一下而已!
他家有小偷
這個家的主人是海軍陸戰隊退役的那個事情嗎?
光懷孕八個月大,看到歹徒
可以就會造成早產了吧,
我覺得屋主事正當防衛
因為進到別人屋裡
你要說他只有偷東西沒有帶兇器也可以
你要說他有帶槍也可以
小偷跟屋主扭打,他可以選不還手就範,
但是他沒有....
所以當下我如果是屋主
我絕對跟他把命拼
不然我老婆跟孩子會有危險
小野牛 wrote:
想問一下,如果為了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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