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和住過十幾年,樂華也常常去,如果說沒有回憶情感是騙人的。
不過就像大多數的夜市一樣,直接把一段馬路圍起來做生意,對當地居民當然是不便
更不要說髒亂的環境、到處都有瓦斯桶..
這跟某些環保人士主張的:錢被老闆賺走,留下汙染給居民。
完全是一模一樣。
主張夜市比居民更早進駐的說法,我不反對。
但是,我要問的是:夜市的法源在哪?
法治國家法律重於一切,如果只論先後的情感,太多發展中必經的過程都可以用情感推翻、反對了。
我不是有主觀立場,而是覺得應該給夜市一個發展的法源,明定夜市經營的必要條件,增強管理
不然永遠走模糊地帶,一旦當地居民有所責難,
或者老居民拿走回饋搬走,又丟給新居民承受,新居民又起來反對..反反覆覆也對夜市生態不好。
更糟糕的是;夜市成為黑道、地方角頭的大餅,造成地方治安的死角...不如納入法源管理,才是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