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就不懂了
高雄市政府的記者會內容
直到23時20分環保署人員確認是洩漏出的不明氣體是「丙烯」,此刻中油人員才說明其管線「有讓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消防局即刻通報李長榮化工到現場,但已經來不及了,隨後便發生了連環氣爆。
高雄市政府強調,在第一時間便要求業者到現場並且關閉管線,但業者表示尚未確認是何管線洩漏之前不願配合,直至23時59分才知道「中油管線有提供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進而錯失處置時機,並導致憾事發生。
既然氣爆當晚有關當局已經知道中油管線有提供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為啥還要榮化挖自己的管來勘驗?!
現在中油又發表以下聲明
該4吋丙烯管線不僅產權、使用屬於李長榮所有,而且維護檢修也是李長榮自己在做;中油與李長榮之間既無維修合約,也從未收過維修費
而且
既然該管不屬於中油,中油安管人員在值班時不會去監控該管線的壓力,所以丙烯管壓力出現異常,中油在第一時間並不知道
高雄市政府說
1.中油人士告知,中油讓管
2.消防局環保局氣爆當晚就知道中油讓管
中油全盤否認上述說法
一場羅生門,誰說謊?
高雄市議會的資訊“ RFID於路平專案之應用”前半段
其文中就寫到“… 當市府於93年完成全市公共管線資料庫之建置時,全市38個管線機構,均已配合完成權責管線資料之清理及建檔。…”,其中38個管線機構之一,就是下面檔案所提到之福聚,也就是李長榮化工
檔案名2k9d11.pdf (google就有)
此高雄市府簡報
在“道路使用費徵收”表格所列的福聚,就是被李長榮化工所併,既然此簡報統計之94-96年都有徵收管路的道路使用費,那何來沒圖?不知管線歸屬?
再說
從兩檔案文中就提到
從1997前鎮大爆炸後
高雄市府遲至92年就開始做地下管線的調查
尤其M台灣計劃
後來中央推動 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標準制度
高雄市府在93年就有 高雄市公共管線資訊化管理平台
98年還擴大成 高屏公路挖掘資訊網
若沒管線資料
那這十多年都在做假的
把人民生命當兒戲?
我們怎會有出事就推個256的白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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