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點看不懂了最後阿共拿到一本打了很多鉤和很多叉的服貿協議應該會呆住至少五分鐘吧沒把協議甩你臉上就不錯了雙方根本沒有共識的協議你就先表決完了?談判正是為了解決分歧就算談完後不滿也應該是直接重啟談判根本不必表決表決完拿著面目全非的協議問對方簽不簽?用屁股想也知道是做白工啊所以到底逐條表決有何意義呢?
逐條表決基本上就是民進黨的相罵本而已依照法律規定,立法院只要多數人表決同意通過,法案就成立,沒有規定得先經民進黨審批才能通過占國會多數的是國民黨,民進黨數人頭本來就不可能數得贏國民黨逐條表決是要數人頭的耶
cbryy wrote:我是有點看不懂了最後阿共拿到一本打了很多鉤和很多叉的服貿協議應該會呆住至少五分鐘吧沒把協議甩你臉上就不錯了雙方根本沒有共識的協議你就先表決完了?談判正是為了解決分歧就算談完後不滿也應該是直接重啟談判根本不必表決表決完拿著面目全非的協議問對方簽不簽?用屁股想也知道是做白工啊所以到底逐條表決有何意義呢? 三天來,總算有思想清晰的主題出現了打包審和逐條審的結果根本不會有任何不同一律只有兩種選項....1.通過2.重啓談判所謂的逐條審不過就是累積相罵本,增加密室交易的次數,拉長朝野對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