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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若由陪審團投票判決,結果會如何?

洪仲丘案相關人等的罪名及刑期,若由陪審團投票決定就不會造成輕判這個結果,實在與民眾認知差異極大o
1.刑事陪審團投票決定一.有無犯罪二.罪名三.刑期,這三項陪審團都要投票表決
2.民事還是要有陪審團,以避免法官把證據選擇性的採信或完全不記載於判決書,以及避免判決賠償金額差距太過離譜o
3.陪審團人士要經常更換,以避免被施壓
25萬白衫軍上凱道難道還要重演嗎?
如果真的有陪審團,最少不會由法官決定,以免事情一再發生0
有興趣的人就請轉貼

第13樓我有寫陪審團要寫理由
第19樓我有寫對證據方面的問題
以上兩點是我針對網友所寫的
法院是看證據 極少有法律上的糾紛 在證據部份法官跟一般人是一樣的並無優勢
至於網友講的 在法院上要去說服陪審團 我只能說您想太多了
說的不好的部分 再補狀進去請陪審團斟酌 並無所謂當庭一庭定生死 大家電影看太多了
因為網友只是一直反對 又不提出任何建議來解決 我覺的有點失望 反而討論不起來
如果大家這麼喜歡維持現狀(舊制) 我想各位網友應另外開版 把目前舊制如何變的完善才是
而我的開版是以陪審團為主 希望一直有新的解決方式 把缺點及傷害降低
目前只有我想辦法解決 我只希望大家一起提出解決缺點或問題 而看來似乎沒人在乎

想貪污的人,都會在外國開戶,然後叫想賄賂的人把錢匯到該外國帳戶,查也查不到
2014-03-08 14:39 發佈
不知道台灣多少人能接受 辛普森 殺妻 陪審團認定 ,刑事判決無罪的結果。


呂全 wrote:
洪仲丘案相關人等的罪...(恕刪)


你先去瞭解國外陪審團的方式
與優缺點比較吧

不要幻想有陪審團就會比較公正,那是痴人說夢

呂全 wrote:
洪仲丘案相關人等的罪...(恕刪)


也許結果未必符合你想的

媒體上的民眾認知與真正的民眾認知是有落差的
現在只有兩種選項,一是維持現狀,二是國外的陪審團制
不管哪種制度絕對不可能完美的
只是看那個傷害最小,而是無奈中選一個傷害比較小罷了
在我看來陪審制傷害比較小
像日本之前法官是躺著幹 超爽的 現在不就變成參審了
只好選擇傷害最小的一方
只是講出個人看法



啥米
之前爲這案已經修法了

現在是又要再爲這案 把陪審制拿來 直接上嗎?
陪審員有一定的審查標準、

一些瘋言瘋語的鄉民不會入選。

辛普森案是怎麼判的
陪審真的好嗎?
是不是該先研究一下
Disbeliever wrote:
陪審員有一定的審查標...(恕刪)


可是在台灣,腦袋正常的公民也不會願意去當陪審團
尤其一堆腦殘的老愛踹貢肉搜公審

我看真讓合格的陪審團上恐怕這案不是「輕判」
而是超過一半的被告根本直接無罪回家

到時候又要再上街廢陪審團
洪家人說陪審團不公,
反正現在無論判什麼,
不公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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