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點輕....但結果不意外,因為軍法一定是比較重,但弊端和要人背黑鍋及河蟹的機會也較大話說酒駕累犯撞死人都只要20萬就交保了洪案幾乎都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照酒駕比例原則.....似乎剛好而已台灣本來就是個鬼島....美食天堂也是假的..詐騙及關說的天堂..人情味更是狗屁,隨便巴個喇叭都要被揍白衫軍什麼時候要啟動?
法官此舉等於是告訴受害人,法律並不會還給受害人公道,加害人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以後遇到像是酒駕或是其他刑案,請受害人直接以私刑解決加害人即可,講法世代已逝,以暴治暴世代來臨。就像是上次在量販停車場搶位子,後來被人砸車的新聞,差不多就是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