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不上訴內政部:但土地無法返還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28日表示,為了化解社會的紛歧,對於大埔區段徵收案,內政部決定不上訴。但是土地因為已經徵收做為道路或抵價地分配予他人,客觀上已無法將土地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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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是.....
2014-01-28 17:55 發佈

palapalala wrote: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28...(恕刪)


沒用的政府官員
robert_ren wrote:
沒用的政府官員...(恕刪)


南部這邊的土地徵收 是為了促進經濟 發展產業

中北部的土地徵收 則是官商勾結 欺壓人民



新聞媒體看久了, 就知道這些潛規則啦 ~~

palapalala wrote: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28...(恕刪)

原地無法返還
那把劉政鴻的地拿出來還總可以了吧
piwu0531 wrote:
新聞媒體看久了, 就知道這些潛規則啦 ~~


自暴自棄,這就是為什麼你只能看新聞窺天的原因,
還是回去啃你的仙貝養老吧。 (扔仙貝)

黃煌煇廣場洗地板中,市長選完前請勿進入。
去找判決書吧~~~!!

只有拆房子違法,其他部分合法

clarin wrote:
自暴自棄,這就是為什麼你只能看新聞窺天的原因,
還是回去啃你的仙貝養老吧。 (扔仙貝)


哈哈, 說的真棒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反正都市計畫這個重點法院說是合法的

徵收手段有問題就換個手段吧,會不會比較好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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