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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太嚴?官員:可口可樂揚言退出台灣

新頭殼newtalk2013.01.15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5)日召開政務會談討論法規鬆綁的相關問題,將加強法律評估,減少民間或外商對法規鬆綁的需求,立法時,就把業者的意見納入,才不會被批評管太多。經建會以本會期未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例指出,該待修法條主張香料應標示所有成分,就引起可口可樂的反彈,後由經建會與衛福部協調,才找出彈性做法,讓可口可樂不至於因此退出台灣市場。但美商Costco自有品牌kirkland則已表明,不願依衛福部修正草案的規定透露製造商,問題迄今仍未獲解決。

外國商會關切政府將修改《食管法》相關管制問題,經建會日前邀集相關部會協調,經建會財經法制服務中心主任張惠娟透露,因應《食管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所公布的施行細則要求香料應標示所有成分,但「可口可樂」將其成分視為秘密,是全球都知道的事情,因此,可口可樂甚至揚言「如果這樣,只能放棄台灣市場。」

經建會日前與衛福部協調後,在《食管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中找到比較彈性的作法,即如果是食物成品只需要標示「香料」;但如果是食品添加物,則仍需標示清楚,對於這樣的詮釋,外商也能接受,因此解決問題。

不過,張惠娟說,在《食管法》修法草案中,要求所有成品都需要標示製造商,其中以美商Costco反應最強烈,因為旗下的自有品牌kirkland從未公布過製造商,並視其為商業機密,Costco已言明「難以做到」。

據悉,正因為這些外商所提出的修法困擾,讓行政部門必須持績向立法部門溝通,這也是導致《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能在昨天結束的立院會期三讀的原因之一。


這個新聞我不能理解,可口可樂是垃圾食品,國外健康組織反對都來不及,台灣官員會把可口可樂退出視為威脅?

我看官員真正擔心的是可口可樂退出台灣,糖尿病、骨質疏鬆、偏頭痛、蛀牙與感冒大量減少,醫療團體沒得汙了~~

但對老百姓是好事,不是常喊健保經費不足,少了這麼多病,特別是糖尿病、偏頭痛這類治標不治本,消耗大量藥物的慢性病,對健保經費建全一定幫助很大!

消費者知的權利真的很重要,可以在食品裡任意添加各種化學藥品,卻不必標明給消費者看,怎麼樣想都很離譜。

反正我都不吃加工食品,身體健康真的好很多!
2014-01-16 10:32 發佈

Lisa_Hsu wrote:
新頭殼newtalk...(恕刪)


太好了!少了一樣垃圾食品搶市

省下非常多健保費

以及減少過動兒的發生
Lisa_Hsu wrote:
...(恕刪)

你不知道現在的政府已被財團接管了嗎?
嗯~~~怎麼還沒退出台灣...

什麼?? 只是揚言而已喔...

有種的直接退....不要揚言...不用報備..
Lisa_Hsu wrote:
新頭殼newtalk...(恕刪)


唉! 該做的不是立法嚴不嚴的問題, 政府放任, 立法嚴有甚麼屁用, 罰則輕, 立法嚴有甚麼屁用? 根本不用增加這些限制, 既有的法規下, 把罰則增加百倍, 千倍, 讓被抓到的人有一夕破產的風險, 誰敢亂搞, 最好再來一個連坐法, 原料出事, 使用來加工的人也一併處罰, 再立法要求政府必須依法代表消費者跟整個供應鏈針對對社會的有形無形的傷害求償, 求償的部分, 若有明顯受害者可直接給付, 沒有就入國庫

無良商人怕的不是法規, 怕的是沒錢賺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
嗯~~~怎麼還沒退出...(恕刪)

儲蓄東啥時代理起台灣可口可樂了?
我一直很納悶。
應該是要宣導可樂對人體的危害。
當人民不吃可樂後,他也就自然退出市場。

這不是應有的市場機制嗎??

法規是要管沒錯,但應該先做的是 教育吧!!??


政府應該要做的是稽查 對那些 標示了 但又 不老實的 先抓出來吧

這樣 人民也可以很相信 所謂的產品成分。
也可以很放心地買 他們所選的產品
不是嗎?

Lisa_Hsu wrote:
新頭殼newtalk...(恕刪)


商業機密?
眾所周知
百年前的可口可樂是含有古苛鹼
現在不知有什麼不能說的好料
外國人真的有夠憨直 要人要你守法就乖乖照法規走

台灣奸商是政府要你標示成份 還亂標一通

真的國內國外風情大不同 !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明月書流 wrote:
外國人真的有夠憨直 ...(恕刪)


這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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