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如果不考,國家還是需要公務員。有人說要改革,改成約聘約僱制或國營事業人員模式,平常薪水高,退休後自理(相當於新加坡及香港模式),這其實是在玩”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的把戲。
如果說,一個九功公務員,他一生的薪水跟退休金,合起來共約四千萬,與其在他任職的三十年之中一次給他,不如在他在職時給他其中的五分之三,退休後再給他其中的五分之二。前者就是新加坡模式,後者就是台灣模式。
表面上看起來,前者合理,後者不合理,其實後者具社會安定的作用,而且還騙他們額外繳了不少退撫基金,合乎台灣人的思維,又幫政府省錢,台灣人應該擇善擇正確的事固執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