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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信正是個老實的小孩,他是被冤枉的

連長徐信正是個老實的小孩,他是被冤枉的。
馬英九,高華柱,李翔宙不是都說了 "毋枉毋縱"
那為何還將徐信正收押?
他是被上級長官壓迫的?
這樣也要被收押?
不要再讓一個無辜的小孩變成第二個 "洪仲丘" "江國慶"
2013-07-19 11:29 發佈
edwinshie wrote:
連長徐信正是個老實的小孩,他是被冤枉的。
馬英九,高國華,李翔宙不是都說了 "毋枉毋縱"
那為何還將徐信正收押?
他是被上級長官壓迫的?
這樣也要被收押?
不要再讓一個無辜的小孩變成第二個 "洪仲丘" "江國慶"




高國華?? 是高華柱吧 ~~~

edwinshie wrote:
連長徐信正是個老實的...(恕刪)


我看到高國華 差點笑到噴飲料...
哈哈哈!

我自己也看到噴飯
抱歉
打錯

GG柑仔 wrote:
我看到高國華 差點笑...(恕刪)



須佐之男 wrote:
高國華?? 是高華柱...(恕刪)
喇雞
徐信正的老母親因為這件事還摔斷了手
徐信正因為上級長官的強權壓迫恐嚇而簽了禁閉
真是冤枉

為何惡意操人的禁閉室那些士官不用收押呢?
禁閉室不人道的操課害死人卻不用收押
軍方怎麼辦案的?

edwinshie wrote:
徐信正的老母親因為這...(恕刪)


台灣真的什麼都反了
外國是為了保上級而犧牲部屬
台灣為了保士官犧牲連長
打嘴砲 練身體
edwinshie wrote:
連長徐信正是個老實的小孩...(恕刪)




小孩可以當連長嗎?

連長至少滿二十歲成年人了吧??

成年人可以誹謗成小孩嗎?



網路上散布文字毀謗可能會構成刑法[加重毀謗罪].


刑法§310《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一旦損害到更高層的利益,

這些志願役現在和要被虐殺的義務役是一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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