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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 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

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
台中市警察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以「狸貓換太子」手法,盜賣公有的百年老龍柏樹,換植小龍柏充數,居間中飽私囊2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定讞。

2013-06-05 7:08 發佈
這在台灣不是常態嗎?
有錢趕快移民,沒錢就看開點
taiwan2008 wrote:
林益世涉貪6300萬...(恕刪)


014不是判七年四個月?

真不知法官是怎麼算的?

貪污25萬,判12年,

貪污6300萬的,判7年,

意思是貪越多,判的越輕嗎?

法官的數學有到國小程度嗎?

taiwan2008 wrote:
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
台中市警察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以「狸貓換太子」手法,盜賣公有的百年老龍柏樹,換植小龍柏充數,居間中飽私囊2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定讞。


法官是說,依他小小的行政院秘書長的影響力,無法貪到6300萬,
是以在國民黨的影響力才辦的到,黨內的職務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不算貪污,
所以警察局長若貪2500萬,又有國民黨的職務,貪污罪就不會成立,
所以有國民黨證加持,保證貪的理所當然.

sayhichiu4331 wrote:
法官是說,依他小小的行政院秘書長的影響力,無法貪到6300萬,
是以在國民黨的影響力才辦的到,黨內的職務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不算貪污,
所以警察局長若貪2500萬,又有國民黨的職務,貪污罪就不會成立,
所以有國民黨證加持,保證貪的理所當然.


連014行為時是立委還是行政院秘書長都不知道喔?


甚麼叫做有黨證輕判?

去看吳乃仁和洪奇昌,拿了那麼多錢辦事還只判三年,現在居然能再審

這才叫做黨證無敵

felicitas wrote:
甚麼叫做有黨證輕判?

去看吳乃仁和洪奇昌,拿了那麼多錢辦事還只判三年,現在居然能再審

這才叫做黨證無敵


現在是DPP執政喔?

原來吳乃仁和洪奇昌是領KMT黨證的DPP

你這話不是自打嘴巴嗎?
護駕!護駕!
林益世這種功在黨國的才俊怎可跟一般小警察相比呢?
人家VIP黨證是拿假的嗎?

bzchang wrote:

現在是DPP執政喔?

原來吳乃仁和洪奇昌是領KMT黨證的DPP

你這話不是自打嘴巴嗎?


我管他誰執政

事實就是誰有黨證誰就能輕判或是判決定讞了還再審

這就是鐵一般的事實
錯啦,真正的黨證是即使判刑還可以交保然後逃到對岸去當繳稅大戶債留台灣歐
這就是大家選出來的政府
只能說沒有救了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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