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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15分鐘 火海噬翁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6/34773686

哀叫「好燙啊」
林榮茂在安全門等待雲梯車救援時,身後竄出大火,他表情痛苦,苦苦喊叫「快點啊,好燙啊」。翻攝壹電視
【綜合報導】混帳,這不是草菅人命是什麼?新竹縣新埔鎮昨晚發生民宅火警,男子林榮茂在5樓安全門待援15分鐘,竹縣消防隊出動了7輛各式消防車,因巷弄太窄車子進不去,救援梯高度又僅到4樓,也沒帶氣墊到場,全場45名警消竟眼睜睜看著林男痛苦呼救,最後被烈火焚身喪命。林妻親睹丈夫遭大火吞噬,崩潰哭喊:「明明人就在那裡,怎麼沒辦法救呢?」竹縣消防局長吳武泰坦承有檢討空間。
警方表示,死者林榮茂(62歲)和妻子、長子住在新埔鎮育賢街公寓5樓,昨晚餐後,林妻出門遛狗,兒子也不在家,林榮茂獨自在屋內,不料突然起火,林男逃到加蓋的後陽台,打開安全門求救,但現場巷弄狹窄,雲梯車無法進入,鋁梯最高僅達4樓,鋪設水線也不夠快,林榮茂慘遭火舌活活燒死。

消防隊真他媽的爛
工具沒齊是安怎救人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要命15分鐘 火海噬翁
2013-01-16 11:56 發佈
八掌溪翻版,草菅人命,怎沒見人負責
CC1311 wrote:
http://www...(恕刪)

看到道路兩旁都停滿車子,讓道路小到連消防車都進不去,真的還蠻危險的

R.I.P

不夠老騎士 wrote:
沒帶氣墊.....該死
恕刪)

再演習一次!!把消防局長爸爸帶到上面去.他至少能想出一百種方法救他爸爸.而不是說:有疏失.....

gacia_wang wrote:
再演習一次!!把消防...(恕刪)

從古至今,演習有用??


三五明月滿 wrote:
八掌溪翻版,草菅人命...(恕刪)


當時行政院長下台,我想這次局長應該也要下台。

CC1311 wrote:
http://www...(恕刪)


消防署長自己下台吧!

火場不宜使用氣墊救生

人沒救成功是遺憾的事情,也非消防隊員所願。 但是一直說沒使用氣墊造成死亡,這種論點先去了解
一下氣墊打開所需的空間跟時間,還有使用條件。 火災現場會不斷地有建築物燃燒後掉落物,任何人站
在正下方都是極度危險的事情。

別再說氣墊了,如同上面那樓所說

內政部消防署 「火場不宜使用氣墊救生」

消防員通常在火場救援出勤時,不會攜帶氣墊及充氣設備的

這件事不能去說消防單位草菅人命,有誰會願意看著人被火燒還不肯救的?

另外,全台灣各地小巷都有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

最好是二樓以上的陽台都強制加裝窗外垂吊設備,且要教育到家裡每個人都會使用

自己平時就要做好準備可以方便逃生,讓緊急趕到的消防隊員專心滅火

不然消防隊到火場光是救火就來不及了,還要救人就顯得很分身乏術

jrta1597 wrote:
雲梯車進不去,至少鋪...(恕刪)

雲梯車都進不去了 會有足夠的寬度鋪氣墊?
消防隊用的氣墊寬應該的有5米吧 是要怎麼鋪?
可以用正常一點的邏輯來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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