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連殺2女友的嫌犯吳敏誠,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定讞,撤銷死刑發回更審。為求慎重,最高法院決定,未來所有二審判死刑的案件,上訴三審後一律召開死刑量刑辯論庭,上個月24日,首件辯論的,是吳敏誠殺害女友案,19年前,嫌犯先是持刀殺死湯姓女友,假釋出獄後,又在3年前開槍殺死另名黃姓女友,一審判無期徒刑,高院三度改判死刑。下午最高法院做出宣判,法官認為,在二審的審判程序上有所瑕疵,是否為累犯部分證據需再補強,因此撤銷死刑發回更審。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不死刑 OK....Life without parole
這個…不叫做定讞,因為被發回,所以判決並沒有確定這個案子,簡單講,就是最高法院開了一個庭,名義叫做「死刑量刑辯論」對於事實,應該是都沒有爭執,只是針對到底要不要判死刑這件事辯論讓最高法院對於量刑做判斷,可以自為判決。結果呢,最高法院的結論,竟然發回下級審發回的理由也不是針對要不要判死刑這件事而是找了一個應該大家都沒有爭執的問題「累犯」發回搞了個轟轟烈烈的「死刑辯論」,結果卻是用「是否適用累犯」發回這個最高法院判決真是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