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假發票換的錢真的大部份都是用在學術用嗎?
我是滿懷疑的,忽然想到我們的廉政署好久沒看到了,
這單位還存在嗎????????????????????????
LCarl wrote:
所以個人是贊同只要是公款公用,以A報B,都應從輕。
有一個名詞可以形容這個做法,叫做:"向下勻支"
是不是~單據拿出來,基本上公家單位在請購和核銷都會有單據
而且正本(會計單位留)、影本(業務單位自存)最少都還會保存3年以上
就算預算科目不符
只要數字加總對,承辦人可以提的出相關證明即可,審計室都可以接受
但如果提不出來...那就等著瞧吧~~
這是以前單位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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