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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發票學術用 教長盼從寬處理

相信假發票換的錢真的大部份都是用在學術用嗎?

我是滿懷疑的,忽然想到我們的廉政署好久沒看到了,

這單位還存在嗎????????????????????????
2013-01-06 19:48 發佈
kaiwaitony wrote:
相信假發票換的錢真的...(恕刪)


其實個人相信大部分是
尤其你了解公家單位僵化的用錢方式

舉個例子
儀器維修
一修有時幾十萬
你覺得 沒關係明年我編預算再付?

continuum wrote:
其實個人相信大部分是...(恕刪)


大家應該都很少進入理工科的研究室

裡面儀器一堆,每件都跟學生研究的論文息息相關,

只要有一個損壞,實驗可能就無法繼續下去,

修理費用哪裡來? 難道每年都能預知哪些儀器會損壞,

還是每年都能夠順利的申請到經費與所有廠商簽訂維護合約?
(即使申請到可能還是會被說成圖利廠商)

儀器壞掉再去申請費用,動輒要好幾個月,且還不一定會通過,

研究生論文還要不要寫,實驗數據要從哪來?難道叫研究生延畢到經費申起下來?


所以個人是贊同只要是公款公用,以A報B,都應從輕。

要是查到公款私用,就直接用貪污辦。



LCarl wrote:
所以個人是贊同只要是公款公用,以A報B,都應從輕。

有一個名詞可以形容這個做法,叫做:"向下勻支"

是不是~單據拿出來,基本上公家單位在請購和核銷都會有單據
而且正本(會計單位留)、影本(業務單位自存)最少都還會保存3年以上
就算預算科目不符
只要數字加總對,承辦人可以提的出相關證明即可,審計室都可以接受
但如果提不出來...那就等著瞧吧~~

這是以前單位作法
台灣真是各虛偽島 只要是學生 教授 做錯事就可從輕發落
法律之前 全民平等 難道教育部長不知道嗎 馬總統不是一再強調要 依法行政 嗎?
為何明明違法 他們卻可以假借 學術研究 而不用受法律制裁呢?
教授的頭銜在台灣真是太值得了

冷靜點 wrote:
保證會說"這是歷史共業,制度有瑕疵"

LCarl wrote:
所以個人是贊同只要是公款公用,以A報B,都應從輕。

要是查到公款私用,就直接用貪污辦。

wumaylin wrote:
灣真是各虛偽島 只要是學生 教授 做錯事就可從輕發落
法律之前 全民平等 難道教育部長不知道嗎 馬總統不是一再強調要 依法行政 嗎?
為何明明違法 他們卻可以假借 學術研究 而不用受法律制裁呢?
教授的頭銜在台灣真是太值得了


我是沒讀過 但是我聽到不少公私不分的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VincentLu1021 wrote:
應該還要加上有 "免...(恕刪)


您在說反話是吧!

LCarl wrote:
大家應該都很少進入理...(恕刪)


維護合約?
連大咖教授都不一定簽的下去
一年幾十萬
多個兩三台
一百多
又不是民間公司有賺錢
唯一比較有保障的就貴儀的儀器

j815062 wrote:
有一個名詞可以形容這...(恕刪)


想太多了
沒想的那樣容易
那樣容易何必一堆教授要作到落人口實?

另外回另一位
這樓下面那位
正義凜然不是不好
只是在一點都不了解情況的正義感
有時是讓人看來很
便宜行事和收回扣差很大
這次查出來連禮卷的發票都有
還有跟廠商買的價格和報上去的價格差十幾%
怎麼看都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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