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看到新聞,一名清潔公司司機,因為天氣炎熱,脫掉上衣搬貨,被老闆看到上半身的刺青,被以官感不佳為由解雇。勞工局罰這家清潔公司30萬罰款....以上大概是事情的前因後果,但是重點是在....罰的錢,怎麼比那些超時違法的大公司罰的還多
想請問大家一些問題:1,如果你是服務業主管,有個人在手腳或明顯部位有刺青跑來應徵服務員,這樣你會用他嗎?如果告知他因為有刺青所以不錄用他會不會被他告?2,如果是已經在職的員工是屬於第一線接觸客人的職務,但有一天這員工突然那根筋不對跑去刺青,而且在明顯部位(臉或手),主管可以請他走路嗎?這樣會被告嗎?
gigo1612 wrote:1,如果你是服務業主管,有個人在手腳或明顯部位有刺青跑來應徵服務員,這樣你會用他嗎?如果告知他因為有刺青所以不錄用他會不會被他告?...(恕刪) 不錄用就不錄用,千萬別說為什麼不錄用他,不止刺青,什麼身高不夠,體重太重,年紀太大...這些都不能講出來,否則有被告的危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