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海上犯罪不受到重視,但近年來諸多海上爭端與刑事案件,尤其是大陸漁船、海警形同「海上民兵」執行軍事任務,嚴重威脅我國家安全,此問題引最高檢察署及海巡署高度重視,何時決定武器使用,是台灣面臨最大挑戰。
實務上,海巡器械使用條例規定發砲與否,由海巡署署長決定,但海巡署是執法機關,主要任務是維持海上秩序,與海軍維護主權不同,若斷然開槍開砲,恐讓船艦對峙升高為武裝軍事衝突,如何適當執法,該以驅離扣船替代開槍?或不動武訴諸國際輿論?「灰區地帶衝突」是當今執法困境。
最高檢指出,灰區是指既非戰爭也非和平的模糊地帶,灰區衝突重要特徵,是累積不足以構成動武條件的多元漸進戰術,以達成戰略效果。大陸民兵船組織嚴密,主要任務不在捕魚,在於海上維權,並擔任部分軍事任務,民兵船會在特定海域停留,進行海上偵察監視,船上還可能有武裝設備。
臉書粉專「Taiwan ADIZ」上月公布一段影片,內容是今年七月廿五日,海巡署驅離進入我國艦禁限制水域中國籍貨輪。過程中,海巡署艦艇向對方表明身分「中華民國海巡署」,要求更改航向,卻被反嗆「明明是個省,非得說個國」、「就算我是走到美國沿岸,我商船也是無障礙通行」。
粉專呼籲海巡署硬起來,對任何國籍進入公告禁限制水域的船舶,勸離不聽應進行登檢、扣船等強制力作為,並表示若貨船跑到美國沿岸的禁限制水域還趕不走,將面臨美國海岸巡防隊的熱武器包圍。
日前有超過一三五艘大陸民兵船,在南海菲律賓海岸牛軛礁集結,這些民兵船排成迴旋鏢狀,分散在牛軛礁內,令菲國感到震驚。菲國海岸警衛隊向船隻發出無線電警告,但沒得到回應,類似事件也曾在台灣發生。
檢察總長邢泰釗指出,台灣四面環海,但海上犯罪及國安議題,相關法制有欠完備,亟待強化。警大副教授葉雲虎建議,警察權的武器使用與軍事高權的武器行使,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是警察權的武裝行使,應適用刑法要件處理;如果是軍事高權的武器行使,絕對構成軍事高權的核心,不應適用海巡器械使用條例,海巡器械使用條例規定發砲與否要由海巡署長決定。
台灣早晚要面對類似於菲律賓在南海的情況,就是中國利用海上民兵騷擾周圍海域,之所以目前還尚未大量對台附近使用,原因就是台灣海軍比較強,中共不敢利用鐵殼船騷擾,但是目前正在慢慢切香腸,中共一定會從西南海域慢慢擴展到澎湖外海,到最後用鐵殼船把澎湖圍島,這是一定在計畫中的事情。
台灣應該做的是在中共打算切香腸的時候就直接強力做出反應,不要讓對方有搞灰色衝突的空間,第一步就是把海巡全力海岸警衛隊化,一千噸以上的船全上艦炮,第二就是只要有鐵殼船騷擾直接武力執法,最好是開砲擊沉減少登艦控制的風險。
如果打破灰色衝突這步不敢做,後面要面對的民心壓力還有海軍壓力都會大更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