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瞎掰貪污款已燒掉 「重判12年」嚇到急吐2800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被控利用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營區」改建案貪污,涉嫌向標下工程的中華工程公司索賄4500萬元,得手2800萬元,一審時認罪,卻辯稱已把其中2000萬元放進金爐燒光、其他的已花光,被依貪污罪重判12年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高檢署檢察官羅松芳斥責張大偉「國家名器變成貪污工具」,無法忍受服完刑還能「回頭享受犯罪所得」,要求被告應把貪污所得繳出來、再繼續審理,經高院法官諭令繳交賄款,張大偉果然繳回2800萬元給國庫。
髮官以為在賣威士忌喔?選12年起跳就對了?
偷運部隊7990元洗衣機回家 前金防部少將遭重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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