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失能人道與包容組織(HI)的夏頗伊(Baptiste Chapuis)表示,「從長期來看,(集束炸彈)對平民來說根本是死刑,有些尚未出生的人將成為受害者。」
北約峰會下週將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舉行,美國提供集束炸彈的時間點,正值盟國四處尋找如何能進一步支援烏克蘭之時,因為烏克蘭的反攻行動遲遲未有重大進展。
集束炸彈爆炸時,會在幾個足球場大小的區域內散布數十顆小炸彈,其中大量的炸彈不會爆炸,而是埋在地下。
因此這種武器使用後,實際上是在廣大區域留下大片人員殺傷地雷,美國確認將它交付烏克蘭之前,就已引起一波譴責浪潮。
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威爾肯(Patrick Wilcke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美國移轉集束炸彈給烏克蘭的計劃是一種反時代行為,它破壞國際社會在保護平民免受此類危險時所取得的重大進展」、「促請美國重新考慮」。
從軍事角度來說,集束炸彈可讓交戰方一次性打擊敵方大型編隊,阻止敵人使用機場跑道,或用廣布的地雷來阻止敵軍前進。
集束炸彈攻擊時並不會區分平民和軍事人員,專家表示,5%到40%的炸彈撞擊地面時不會爆炸,而會在戰場上保留數十年。
全世界共有123個國家簽署了2008年的「奧斯陸公約」(Oslo Convention),其中禁止生產、儲存、銷售和使用集束炸彈,沒有簽署的主要國家,包括了美國、中國、俄羅斯、伊朗、以色列、敘利亞。
夏頗伊說,越戰結束近50年之後,「鄰居寮國的民眾仍在清除美國當時投下的集束炸彈」。
武器管制協會(Arms Control Association)執行主任金波(Daryl Kimball)表示,「集束炸彈並不會區分烏克蘭士兵和俄羅斯士兵」,「它的有效性被嚴重誇大,其對非戰鬥人員的影響眾所周知,但往往遭到忽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