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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用槍守則時真的65K2可開下去嗎?

二十幾年前前線某晚站夜哨
士官長醉醺醺回來
過來手就從我弗丸抓下去
我下意識用槍推開他
他就一腳過來又抓我衣領
我就槍機上膛對他才有所節制沒抓太久

事後想 當下如果士官長不停止動作
是否適用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所不能抵抗或自衛時從他腦門開下去
2023-03-13 11: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守則 65
開下去就很難退伍了
看有沒有攝影機?
正當防衛
街角的癡漢

那時印象軍中沒這個

2023-03-13 11:52
如果你直接“打他腦門”,你就是要“置他於死”
狀況允許的話應先“對空鳴槍”
不得已需要開槍也是先“打他腿部”制止其攻擊性

兩種罪責不一樣
前者肯定有罪,後者一般無罪

你只記得“用槍時機”,忘了“用槍要領”
用槍要領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trooper62 wrote:
如果你直接“打他腦門...(恕刪)


因為他抓下去那一刻我感覺整個人快死了
男生都懂那感覺
ck0217tw

妳是不是在睡觉?站住、口令、谁不會喊喔??还能让对方摸到妳的蘭佛?怪哉。

2023-03-13 19:24
街角的癡漢 wrote:
因為他抓下去那一刻我...(恕刪)

你忘記了,衛哨都是兩個人的,在開槍前可以呼叫另一個衛哨來,我想士官長看到兩個人在會有所節制的,再不行還可以吹哨呼叫一分鐘警戒班/戰鬥待命班來。這會比開槍來的安全省去開槍後的麻煩。

執勤衛哨時槍和子彈都在你手上,你絕對可以開槍的,但是你認定的情形是否被法官認可那就不一定,所以上面建議的方法應該比較“安全”。
街角的癡漢

安官在坑道口 對哨菜逼巴

2023-03-13 14:00
天衣神水

被抓包才想到劇情有問題?[囧]

2023-03-13 14:37
街角的癡漢 wrote:
二十幾年前前線某晚站...(恕刪)


先不論你是不是在唬爛,

但我服役時是真的遇過一次,一個天兵等級的噗嚨貢,真它X的拉槍機上膛,
應該是有嚇到查哨官
在獨立營區裡誰是誰都認的出來的,
所以..先不用太強調正規流程吧,
儘管查哨官的確也有錯,
而那天兵也沒因此受到任何處罰。
MBUSA

在湖口台地的車場衛哨發生的事?

2023-03-17 8:08
街角的癡漢 wrote:
二十幾年前前線某晚站...(恕刪)


57步槍可以嗎
外哨衛兵只有你一人呀,很可憐耶
個人受訓時也發生過,面對不明來意的對象當然是大聲喝斥站住口令誰,讓另一衛兵從側面用手電筒照著他,自己瞄準不明意圖者,此時理應步槍已經上刺刀
如果來者不聽令停止,當然拉槍機(得留意子彈是否真的上膛),讓槍機上膛的清脆聲音傳遍空氣中,再醉再迷糊的人聽到聲音也會嚇到
如果來者仍然進逼,這時就準備用刺刀捅他或是真的讓子彈上膛開槍,並且要另一衛兵打電話通報戰情
個人帶著同僚幹過,藉酒裝瘋的軍官馬上嚇醒後退離開,印象中保防官有來讚賞我們
之後大門衛兵也比照處理了,結果子彈擊發,深夜裡的槍聲,聽過就印象非常深刻
過去發生過殺衛兵搶走槍事件,遇到時你怎麼知道來者企圖 萬一他就是要來殺害你的人,猶豫心軟只會害死自己
補充一點,時隔很久,至今仍然記得我一直在思考刺刀應該捅他哪裡才不會讓他馬上死掉,那是一種難以說明的感覺,手上的武器就要見血,心情是很複雜的
依照用槍時機和用槍要領

1.拉你衣領並未讓你的生命受到暴行脅迫, 根據以前的保防官表示, 對方沒拿刀架你脖子或槍口抵住你腦門都不算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

2.用槍要領可不允許你直接給他腦門來一發.

3. 依照正常衛哨勤務, 彈夾內的第一發都是空包彈, 所以你沒發一發給他爆頭

總結以上三點, 那一發你扣下去你應該會在明德班待好幾年!!
ilovesinging

第一槍是不是要先對空鳴槍?

2023-03-17 10:04
20年前陸海空軍刑法一體適用,2013年後只有戰時


70 條
對於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傳令職務之人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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