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幾年前前線某晚站夜哨
士官長醉醺醺回來
過來手就從我弗丸抓下去
我下意識用槍推開他
他就一腳過來又抓我衣領
我就槍機上膛對他才有所節制沒抓太久
事後想 當下如果士官長不停止動作
是否適用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所不能抵抗或自衛時從他腦門開下去
狀況允許的話應先“對空鳴槍”
不得已需要開槍也是先“打他腿部”制止其攻擊性
兩種罪責不一樣
前者肯定有罪,後者一般無罪
你只記得“用槍時機”,忘了“用槍要領”
用槍要領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街角的癡漢 wrote:
二十幾年前前線某晚站...(恕刪)
57步槍可以嗎

外哨衛兵只有你一人呀,很可憐耶

個人受訓時也發生過,面對不明來意的對象當然是大聲喝斥站住口令誰,讓另一衛兵從側面用手電筒照著他,自己瞄準不明意圖者,此時理應步槍已經上刺刀
如果來者不聽令停止,當然拉槍機(得留意子彈是否真的上膛),讓槍機上膛的清脆聲音傳遍空氣中,再醉再迷糊的人聽到聲音也會嚇到

如果來者仍然進逼,這時就準備用刺刀捅他或是真的讓子彈上膛開槍,並且要另一衛兵打電話通報戰情

個人帶著同僚幹過,藉酒裝瘋的軍官馬上嚇醒後退離開,印象中保防官有來讚賞我們

之後大門衛兵也比照處理了,結果子彈擊發,深夜裡的槍聲,聽過就印象非常深刻
過去發生過殺衛兵搶走槍事件,遇到時你怎麼知道來者企圖


補充一點,時隔很久,至今仍然記得我一直在思考刺刀應該捅他哪裡才不會讓他馬上死掉,那是一種難以說明的感覺,手上的武器就要見血,心情是很複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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