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wiki~
民國38年12月起在臺灣實施徵兵制度
38年至76年,陸軍服役2年,海空軍3年
56年新增陸一特3年
76年至79年6月,陸海空軍服役2年,海陸3年並廢止陸一特
79年7月起,不分軍種一律服役2年
89年1月,役期減為1年10個月,爾後逐年遞減
以下省略~
問題來了!為什麼以前海陸及海、空軍需要服役3年!?
而陸軍皆是2年(陸一特是例外)
(偶的短命海巡司令部等同陸軍也是兩年)
這篇有寫 (第12頁) 調 查 報 告(公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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