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5有F-35A(陸基型),跟F-35B(垂直起降型)(為了討論方便,F-35C就略過)。
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設計生產。
當初一起競標的是F-32,波音公司設計生產。 最後F-35勝出。
我的疑問是,既然飛機都分陸基型跟垂直起降型了,為什麼當初競標不分開競標呢?
搞不好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陸基型)比較好,波音公司的(垂直起降型)比較好,分開競標,不是更有利嗎?
THE666 wrote:
F-35有F-35A(恕刪)
最簡單的原因就是要透過擴大規模的方式降低維護保養的成本
盡可能地提高零件的共通性,可以大幅降低維護保養成本
以台灣來說
F-16 油費11.5萬/H 維護費 16萬/H
IDF 油費 9.5萬/H 維護費 25萬/H
因為F-16 國際數量巨大
而且這樣開標,共享研發技術,共用的地方不用重複開發
今天你把兩種飛機外包給兩家公司,那就要付兩倍的研發費用
誰可以去開導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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