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現在還沒看到現代國家允許民間組織擁有軍隊的案例
但是允許地方政府有軍隊的案例是有的
最知名的是美國各州的國民兵
各州有權調動國民兵,並由州長指揮
所以大家認為讓地方政府或民間組織擁有自己的軍隊是好事嗎?
我認為這樣的好處是如果中央政府變成了暴政,或是被獨裁者政變,嚴重損害地方利益時
地方可以以此為籌碼來推翻暴政,保障地區人民的利益
或是如果當地出現大規模恐怖襲擊時,地方可以主動動用部隊平息,不必浪費時間等待中央部隊的到來
大家認為呢?
※全民皆兵的戰地政務時期※
根據《金門縣志》記載:「國軍轉戍金門,為結合軍民戰力,最初各鄉鎮即有民眾任務隊編組,以支援軍事作戰,保家保鄉。」 當時因時局動盪不安,駐軍以拉伕似的運用民力(故有「民伕隊」之稱),其任務僅以協助運輸與構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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