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士2型 400mm火箭炮:射程200公里
從口徑上而言,中國從122毫米到400毫米樣樣皆有,中國火箭炮幾乎包辦了連到軍級單位的需求。在射程上更從20公里到400公里均有,可以滿足戰術到戰略級的縱深目標。在殺傷戰鬥部而言,中國火箭炮從廉價的無控常規彈頭到高科技的精確制導彈頭皆可搭配。因此,中國媒體指出一些火箭炮實際上已經同導彈沒有任何差別。
同時,這些火箭炮的技術和導彈幾乎已經沒有任何差別,非常接近彈道導彈的打擊烈度和精度水平。因此,中國有軍事愛好者聲稱,共軍可以使用「火箭炮洗地」。即在國內的省份部署射程400公里的火箭炮能對臺灣丶韓國丶印度乃至日本所有目標進行打擊,以「相對短程彈道導彈廉價的成本」對敵方重要地帶,如機場丶行政中心丶防空陣地進行打擊。
那麼,這個說法能成立嗎?
1、美好的幻想與中國軍隊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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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國軍隊自用的火箭炮與其出口的裝備存在非常大的落差,甚至可以說是「守舊」。
首先,在師(旅)內的單位而言,解放軍的野戰部隊所裝備的自用版中口徑火箭炮大多是122毫米火箭炮,在技術上只升級了可以使用火箭增程彈在內的模塊化彈箱。在軍一級直屬單位及遠程火力旅(遠火旅)所使用的自用版大口徑仍為300毫米,沒有使用400毫米的先進火箭炮。因此,中國軍隊最強的火箭炮並[沒有400公里的版本]。
從現有資料可知,中國軍隊最先進火箭炮為03式300毫米多管火箭炮。在公開的官方資料可見,此型火箭炮有2種標準火箭彈和4種特種火箭彈,標準的射程均為70公里。雖然在客觀事實而言,這是美軍227mm MLRS系統(45km)的1.5倍距離,但是解放軍在紙面上沒有裝備射程百里以上的火箭彈。
既然如此,為什麼「中國火箭炮對台灣洗地」仍然深入民心呢?這是因為除了外貿彈外,中國軍隊的確具有射程百里以上的火箭彈。
雖然解放軍沒有公開報導過此項資料,但是解放軍對外公開資料的平台《解放軍報》曾經報道過所謂的「新型彈」。即「新型遠程火箭炮試驗最大射程增加一倍」的官方報道,所以目前不少軍事研究者以目前資料為基礎,推測解放軍存在所謂的「遠程彈」並猜測其射程為150公里。
由此可見,以台灣海峽平均寬度約一百五十公里計算,解放軍的火箭炮在射程上已經不能對大部分臺灣縱深目標進行打擊,只能從福建對金門丶新竹等較近的目標進行打擊。
2、利用火箭炮打擊重要目標的性價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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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火箭炮作為高價的武器,成本控制是重要的課題。但是,在一般人看來,火箭彈的成本很低,可以滿足大量使用的需求。
那麼,遠程火箭炮真的可以以「相對短程彈道導彈廉價的成本」對敵方重要地帶,如機場丶行政中心丶防空陣地進行打擊嗎?
然而,所謂的「攻台利器」、「窮人彈道導彈」並不便宜。
關於火箭炮的成本問題,我們可以先由中國火箭炮尚未發展的時間段談起。中國曾經向俄羅斯購買運程火箭炮進行「技術參考」。早在1992年,俄羅斯的火箭炮出口報價已經達14萬美元一枚。即使是為了「中俄友誼」而減價,俄羅斯當年賣給中國軍隊的樣品彈仍然約合10萬美元一枚,相當耗費。
即使是遠程火箭炮已經國產化,但是其彈藥價格仍然尚未有很大的改變。中國軍方媒體曾經暗中披露了300毫米火箭彈藥的價格。根據報道,「國產某新型彈藥箱長7米,重2噸,價值在150萬元」。在中國眾多現役彈藥符合上述描述僅有300毫米火箭彈藥。
這是因為中國的300毫米火箭彈藥彈長7.3米,重840公斤,每箱2枚,加上儲運箱重量接近2噸。由此可以推斷,一枚03式國產300火箭彈的造價不會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每枚價格可能在75萬元左右。
那麼,這個數字是一個什麼的概念呢?
1)如果以一輛PHL03多管火箭炮擁有12根發射管計算,一輛PHL03多管火箭炮進行一次戰鬥齊射將耗資至少約900萬元(人民幣)
2)如果以解放軍一個PHL03火箭炮遠程火箭炮營裝備12輛火箭炮發射車對戰役目標級的一次齊射將耗費至少約1.08億元(人民幣)
3)如果以一個旅4個營(4x12)的遠火旅計算,一次齊射將至少約4.32億元(人民幣)
而且,這僅是普通彈藥。如果把彈頭換做報導的「遠程彈」或者特殊彈(子母彈頭或末敏彈頭),那費用將會更貴。同時,這種計算方式亦未算妥當。這是因為中國在航展上公開的射程200至300公里遠程精確火箭炮,例如AR系列WS系列的單發價格都超過數百萬。
如果考慮到制導方式,使用航太科技的慣導系統(如GPS+INS制導)的火箭彈會更加昂貴,可以比彈體本身高數倍,甚至可以在價格上比肩一枚DF-11對地導彈價格(單30萬美元左右),更不用提運載火箭彈的高機動載具本身耗資過千萬人民幣。
因此,如果以成本效益計算,一枚使用GPS+INS制導丶300公里射程的WS系列火箭彈是不如地對地導彈划算的。根據台灣國防部史政編譯局譯《彈道飛彈威脅手冊》 資料,DF-11彈道導彈的高爆彈頭重量為300公斤左右,而中國的300mm火箭彈彈頭則約為250公斤左右(參考馮文遠著的《火箭炮科技知識》一書)。不過,這是70公里射程版本的重量。
實際上,射程達300公里的中國火箭炮為了保證射程,彈頭重量只有約150千克。換言之,一枚DF-11地對地導彈的裝藥大於遠程火箭炮兩倍。故此,在相近價格的情況下,遠程火箭炮的毀傷效果不如地對地導彈。
3、當前利用火箭炮打擊重要目標的精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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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度上,中國當前的遠程火箭炮仍與精確打擊幾乎無緣。從現在公開的資料可見,中國WS系列是中國最新最強的遠程火箭炮。其中,WS-3A火箭炮可以稱得上是該系列的代表。透過在WS-3的基礎上加裝GPS制導系統,WS-3A火箭炮射程達到280公里,滿足了打擊臺灣縱深目標的需求。但是,在CEP(圓周誤)卻仍然高達300米,不足承擔對機庫大小目標進行精確打擊的任務。
相對之下,DF-11的CEP僅為150公尺,DF-15型的圓周誤差更是只有100公尺,在打擊機場的任務上明顯更勝一籌。由此可見,當前中國的遠程火箭炮精度要比戰術彈道導彈低,無法進行有效的替代。
4、解放軍的火箭炮未來發展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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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於火箭彈的本身限制,例如,AR-3使用的BRE2只能攜帶重量190千克的高爆碎片戰鬥部,對機場的殺傷力僅與一枚航彈相仿。
如果擁有這樣的打擊能力,解放軍能否用遠程火箭彈對臺灣的機場進行封鎖呢?這個問題可以參考《美國空軍機場修復簡史》(AFD-120925-045)一書的內容:「早在1985年,美軍就已經可以用樹脂混凝土,在30分鐘內,修復13.7米直徑的大型彈坑(相當於2000kg高爆彈彈藥爆炸)
走進近代,西方在機場修復能力上有更大的發展。例如,美國空軍土木工程隊的文章亦顯示美軍可以勝任在8小時內修復 120個彈坑並進行排爆的工作,並把跑道還原至可以承受6500次起降的作業水平。
在實戰中,即使是伊拉克軍亦有快速修復機場的能力。在沙漠風暴行動中伊拉克受到了反跑道武器JP233的攻擊。然而,暴露於聯軍的空中優勢下跑道的修復工作在4-6個小時內便完成了。
由此可見,技術上相對伊拉克軍先進並擁有與西方進行大量軍事交流機會的台灣,在處理機場跑道的修復問題上是可以勝任的。
5、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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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而言,共軍的現役和的火箭炮未能對大部分臺灣的縱深目標進行有效打擊。即使計算了外貿版本和未來的火箭炮因素,當前中國的遠程火箭炮無論在威力和性價比要比戰術彈道導彈低,無法有效替代戰術彈道導彈,火箭炮就能封鎖台灣一事只是痴人說夢話,連固定目標火箭炮都很難準確命中,更罔論可以車載導彈和防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