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IDF也是這樣,軍規GPS是夾帶假問題,不踩煞車會搞死人了。
摘錄自 張誠/雙標的國軍武獲政策?
根據筆者在中科院服役的經驗,國防部核定給中科院執行的武器量產案,
必定包含「產能提升規劃」,以因應戰時大量的戰備需求。
現階段的雄二生產案預計2023年完成,為滿足國防部軍政副部長張哲平所說的「2023年台海防衛需求」,理應要求中科院立刻提升產能,怎麼會採購岸置機動魚叉飛彈,擠壓雄二的生產空間,間接傷害中華民國的國防自主產業?
雖然中科院從未發表過雄風飛彈具備對「在港艦」截殺能力的任何訊息,美國同意出售具備「沿岸目標壓制模式」的岸置型魚叉飛彈,中科院雄風飛彈是否已具備「沿岸目標壓制模式」,由讀者自行推測。
從過去經驗來看,天弓飛彈研發成功後,美國才賣給中華民國愛國者飛彈,IDF研發成果顯現時,美國才同意出售F-16,也就是說,當中科院具備類似的研發能量時,美國才會賣給中華民國相對稱的先進武器。
該說"不"時,就要堅決說"不"!
不能不明白
為了一次性採購擴充產能有必要?況且,接下來新一代軍用艦艇上需求大量的海弓三、海劍羚、海劍二、雄二、雄三,再加上雲峰、萬劍、強弓、高教機⋯⋯等,政府有不支持國防自主嗎?中科院還吃得下嗎?沒有100%就是錯?
「國防自主」和「建軍時效」是兩回事,台灣是防守的一方,有時間上的壓力,如果可以跟對岸講「你等等先,我要國防自主」對方也願意配合,那本人絕對支持愛用國貨,但是⋯可能嗎?「建軍備戰勿用學術研究鍥而不捨的精神」,「山不轉路要轉」才是上策。
主動雷達尋標器搜索海上目標的準確度和攻擊岸際目標的能力絕對是兩回事,文中用「雄三打漁船事件」來佐證作者自己推測雄二擁有攻擊岸際目標的能力實在是不倫不類,這一點等著被凸槽。
farmer3000 wrote:
以前 IDF也是這樣(恕刪)
理由文中不都有說了
一、美方售台的岸置機動魚叉飛彈為具備軍規GPS的攻陸飛彈
媒體報導,由於軍規GPS誤差只有0.3到5公尺,高精準度的岸置機動魚叉飛彈因此具備「濱海目標壓制模式」(Littoral Target Suppression Mode),可精準攻擊沿岸、港灣内船艦,甚至陸上目標。而濱海目標壓制模式」是雄二、雄三所沒有(或至少尚未公開透露過)的功能。
二、我方生產量能不足,面對解放軍需快速提升戰力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張哲平表示:「根據模擬分析,若我方要能達到殲敵50%數量,目前我方飛彈的產能數量略有不足。岸置機動魚叉飛彈案若順利進行,將自民國112年返台服役,未來與海軍海鋒大隊的雄二、雄三反艦飛彈共同服役」
另外採買金額目前也還沒確定,可以等送交立法院預算案再看看吧,基本上機動型導彈車越多越好,目前連雷霆2000也才9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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