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是於2019年編列1969萬7千元預算,規畫採購全車防禦7.62mm口徑的子彈或12.7mm口徑的機槍子彈的輪式裝甲車1輛(包括車頂、車底防彈鋼板與車窗防彈),防護能力達到軍用防地雷爆破車輛水準。因警政署訂出輪型裝甲車的規格等級,屬於ITAR(國際武器運輸條例)規範.....................在通過各項審查後,Lenco公司的Bearcat G2輪型裝甲車,成為警政署以反恐名義首次向美購得的專業裝甲車。
鋼裝甲厚達40mm 可擋12.7mm機槍彈
資料顯示,Bearcat G2輪型裝甲車是以福特F550為基礎打造,全身採用了12mm到40mm厚的鋼裝甲(車底與油箱都有防爆),包括玻璃在內號稱是能夠防護12.7mm機槍彈攻擊,所以就連.50口徑大口徑狙擊步槍都未必能夠打穿該車裝甲,其輪胎也是具防彈在失壓也可行駛,以及裝甲車頭前的破門裝置。
全車可以運載10名全副武裝的特勤隊員,車輛本身有13個槍口,車的兩側各有5個圓孔,車頂1個(配合車頂口車內有升降台,車頂口可配備機械轉台和武器安裝系統),車後門2個,方便隊員可在車內對目標直接射擊。另車側、車尾裝有腳踏板,可供勤務人員於車身外側機動待命站立使用,各側腳踏板每片可負重500公斤以上;配合腳踏板車頂邊緣(兩側及車尾)裝設固定握把供站立於車側、車尾踏板的勤務人員抓握以維持平衡。
另外,車輛內的電子裝備除了有紅外線成像攝影監控系統(含照明、攝影機、顯示器系統)外,還配有夜間隱蔽模式開關,可關閉煞車燈、方向燈、大燈、車尾燈、喇叭等設備,避免執勤時誤觸曝露我方位置;有這多項高科技輔助設備和極強的越野能力,該系列裝甲車也曾被規劃來取代美軍裝甲悍馬車。
備註:憲兵只能表演騎機車射火箭特技,警察有高級雄壯威武進口車可以坐,憲兵、警察這下不是顛倒著玩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