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七公報不只六項保證 雷根備忘錄解密對台軍售關鍵

八一七公報不只六項保證 雷根備忘錄解密對台軍售關鍵



最近解密的一項白宮內部文件披露美方持續對台軍售的關鍵。1982年8月17日,八一七公報簽署的當天,時任美國總統雷根發給當時的美國國務卿舒茲、國防部長溫伯格一份備忘錄,內容指出,美國同意減少對台軍售的意願,全然以中國持續其和平解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歧的承諾為先決條件。(圖取自AIT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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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售台武器,北京常對此抗議,指美方違背八一七公報。不過,近期解密的白宮文件顯示,美國同意減少對台軍售的意願,是以中國持續以和平解決兩岸分歧的承諾為先決條件。

中華民國與美國於1979年1月正式斷交,美國國會也在當年通過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關係的基石。台灣關係法明定,「美國將使台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

過去40年來,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出售台灣多項重要防衛性武器,在台灣面對北京日益漸增的軍事威脅之際,持續協助台灣維持足夠的防衛能力。美方近期宣布的對台重要軍售包括被稱為「地表最強戰車」的M1A2T,以及F-16V(BLK70)新式戰機。

對於美國出售台灣F-16V戰機,北京聲稱,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規定。

八一七公報是美中三公報之一,美中雙方於1982年8月17日發布,內容包括美國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

不過,最近解密的一項白宮內部文件披露美方持續對台軍售的關鍵。1982年8月17日,八一七公報簽署的當天,時任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發給當時的美國國務卿舒茲(George P. Shultz)、國防部長溫伯格(Caspar Weinberger)一份備忘錄,而這份文件在今年8月30日,由時任美國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簽署解密。

這份備忘錄主要是同意與中國發布八一七公報的雷根對這項公報所作出的解釋。他在備忘錄中表示,「簽署該公報前的相關會談,係基於一清楚認知而進行」,亦即對台軍售的減量,端視台海和平狀況及中國對其所宣告、尋求和平解決台灣議題的「大政方針」(fundamental policy)之延續與否而定。

備忘錄內容指出,美國同意減少對台軍售的意願,全然以中國持續其和平解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歧的承諾為先決條件。「眾人應清楚理解,上述二者之關聯性是美國外交政策中一項恆久的必要要求」。

備忘錄並提到,「美國對台提供武器之性能與數量完全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構成之威脅而定」。無論就數量和性能而言,「台灣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防衛能力皆應得到維持」。

對此,涉外人士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美國賣武器給台灣,中共都會抗議美方違背八一七公報,但多年來,美國政府依據這份備忘錄,持續對台軍售。

這名人士說,「雷根當時知道簽了八一七公報是不對的」,因此透過內部備忘錄來否定八一七公報的相關內容。這份備忘錄的內容不僅是雷根任內,後任的美國政府也仍然遵守,到如今仍是如此。

事實上,在美中發表「八一七公報」之前,雷根也曾透過時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李潔明(James R. Lilley)向時任總統蔣經國提出6項保證。內容包括美國不會設定停止對台軍售日期;美國不會在決定軍售前和中國諮商;關於台灣主權,美國不會改變自身立場,須由中國人自己解決、且美國不會迫使台灣與中國談判等。

而雷根挺台的動作不僅於此。1979年,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繼續針對台灣議題談判,雷根於1982年3月1日檢視相關文件時批示,「我方恪守對台灣的承諾-無須再議」,展現他對台灣的友誼。
2019-09-19 9:00 發佈
這個世界, 只有台灣一群傻蛋還在相信共產黨而已!!
老美從根本上, 就覺得這些土共的誠信就是有問題的!!
跟他們談什麼公報協議, 根本只是官樣文章而已!!
只有比共產黨的拳頭硬, 才是能跟它們鬥爭生存的真道理!!
RK2K0602 wrote:
這個世界, 只有台灣...(恕刪)


共產黨比你弱的時,就會搖尾乞憐,做牛做馬任何卑賤事情都願意
等到他拳頭硬了,你就算想做牛做馬也不會有機會的
Macquarie150 wrote:
最近解密的一項白宮內...(恕刪)


公報本來就不是法律,根本沒有什麼尊不遵守的問題
alexlin1 wrote:
公報本來就不是法律,...(恕刪)


國家跟國家之間如何能有 "法律"??
就那個南海問題一樣, 國際法庭判說不承認中國九段線, 人家中國不是一樣不鳥!!
公報就是兩國共同協商後, 各自遵守的立場與政策, 不遵守公報是要遵守什麼呢??
不會是國宴上喝醉酒的醉話吧??

如果落得跟中英聯合聲明一樣的下場, 被片面否決, 那怎麼還會有人要跟中國簽什麼貿易協定呢??
所以囉!!
跟共產黨講誠信?? 誠信一斤幾多錢??
RK2K0602 wrote:
國家跟國家之間如何能...(恕刪)


見微知著..看那隻烏龜就知道共產黨把誠信如何踐踏了
Macquarie150 wrote:
最近解密的一項白宮內...(恕刪)


中國有誠信可言嗎?當年817公報這種又算什麼。。

莫名其妙跑出一個92共識,說謊臉不紅氣不喘的

這臉皮有多厚。
RK2K0602 wrote:
國家跟國家之間如何能...
公報就是兩國共同協商後, 各自遵守的立場與政策, 不遵守公報是要遵守什麼呢??
(恕刪)

經過上面的說明,
比較能瞭解了兩國之間的公報定義,只是大家會存疑遵守的義務與拘束力

就像台灣關係法,
對遵守法治的國家而言,
他就是法律,該當去遵守
若不想被拘束
尚需經過修法或廢止的程序,
讓他失其效力

但對不遵行法治的國家而言
不過就是一張可隨時撕毀的紙。

哪天,美國國會廢止台灣關係法,
就是昭告他們國家不再遵行了
sun2323dw wrote:
經過上面的說明,比較...(恕刪)


一般民主政體訂法律或跟他國有協議 都要經過民意機構監督審查 穩定性比較高 行政部門想撕毀 也得過國會這關

但是於共產黨這種高度集權政體 就是按照領導階層意志辦事 遵守與否是看符不符合統治需要跟利益 缺乏監督制衡就是會發生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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