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覺長子口述父親「投降」真相:權力被架空
非得戰死才是英雄?
2017-12-21 由 國家人文歷史 發表于歷史
口述|方略(方先覺長子)
方先覺(1905-1983),抗戰名將,1944年時任國民黨第十軍軍長,率部堅守湖南衡陽,以不足兩萬軍隊抵抗十萬日軍長達47天。衡陽保衛戰是抗戰史上最慘烈的一場城市保衛戰,給日軍以沉重打擊。
第三次長沙會戰中,方先覺就曾接到第九戰區司令長官薛岳的電話。薛岳問道:「陣地能守幾天?」方先覺回答:「能守一個星期。」當被問到如何「守」時,方先覺堅定地說:「一線守兩天,二線守三天,三線守兩天」。掛下電話,方先覺寫下遺囑。負責轉交遺囑的副官張廣寬在看過後,決定將其公之於眾。於是在第二天的《長沙日報》以:「方師長誓死守土,予立遺囑」為頭版大標題,將遺囑全文刊登:「蘊華吾妻:此次我軍奉命固守長沙,任務重大,長沙的存亡,關係抗戰全局的成敗,我決心以身殉國,設若戰死,你和五子的生活,政府自有照顧⋯⋯希吾妻勿悲!夫子珊,民國三十一年元旦。」
時隔兩年半,這份遺囑恐怕仍然有效。不同的是,這一次守衡陽,方先覺不只守了7天,而是堅守47天。
衡陽保衛戰打了47天,是抗戰後期,正面戰場最慘烈的一場死戰。因為衡陽是整個大西南的門戶,當時是各條鐵路幹線的交會點,日本人放出話來,要三天攻下衡陽。我父親就率軍死守,堅持了47天,打到彈盡糧絕。
戰場上的情況我們都是後來才知道,當時在桂林,消息很不靈,家裡人每天擔心。在桂林有個國民政府的後方辦事處,前線的消息都是傳到那裡,再傳到我們家,其實也都是報紙上講的。衡陽保衛戰打到二十多天的時候我們到桂林街上去,就看到所有商店的櫥窗里都貼出相片來,就是我父親的相片,上面大字寫「民族英雄方先覺」。
我記憶里就是這樣,滿街都是父親的相片,戰場上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情不知道,小孩子也不懂事,在我的想法裡,爸爸打仗是很平常的事情,我生下來他就在打仗。全家人只有母親急得要死,整天打探父親的消息,可直到衡陽之戰結束,也沒有消息傳來,那段時間我們不知道父親是死是活。
衡陽一丟,桂林也馬上緊張起來,我們又開始撤退,乘火車到柳州,又從柳州到獨山,鐵路到獨山就沒有了。我們停在獨山,沒多久就聽說有第十軍的一個軍官跑到獨山去了,見面一問,說軍長還在衡陽,人活著,但是被日本人抓住了。那時候士兵跑出來的很多,因為城守不住的時候,就是讓兵先跑。父親留到最後,跟日本人簽了停戰協議。到11月底的時候我們聽說,父親被特工營救出來了。
這段歷史就留下了爭議,爭議什麼呢,就是有人講方先覺是投降。我父親堅守衡陽守了47天,按照這種說法好像他應該戰死才叫英雄。可是人為什麼要做無謂的犧牲呢?戰敗被敵人抓住,這叫俘虜,兩軍交戰有俘虜是很正常的,假如你為敵人所用那就叫叛徒了。

方先覺將軍
我父親沒有當叛徒,事實上在戰爭最激烈的時候他已經寫下了遺書,已經準備殉國了。而且衡陽城破的時候,城裡還剩下兩千多士兵,兩千多條人命。打到不行的時候,有個師長跟父親提出來,說我們突圍吧。父親講不能突圍,之前有教訓,常德會戰時候余程萬突圍出去,差點被蔣介石槍斃掉。而且常德那個時候人少,衡陽是傷兵太多。父親就講我絕對不突圍,必要時候,我方先覺先死。但是如果主將死了,其他人就算突圍出去也沒有好結果,肯定要軍法論處的。
當時的狀況還有個旁證:在我們後來到了台灣以後,我父親的隨從副官,姓王,他跟我講過,在衡陽保衛戰打到最後幾天的時候,就有軍內的人跟他講,說你要注意軍長的手槍,最好把子彈退出來,軍長一死的話,咱們都要死。
事實上到了第46天,我父親已經被架空了。因為那天軍內有人向日本人打出了白旗。多年之後有人講,當時打白旗是為了撤退傷兵。這種說法不可靠的,因為之前打過很多仗,要撤退就撤退好了,人家都沒打白旗,你為什麼要打?我父親是沒有下這個命令的,只能是軍內其他人在最後關頭把他架空了,他失去了對軍隊的指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