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要:
4日,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任總經理孫波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聆聽判決,由於孫波觸犯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等罪行確鑿,合計兩罪共判處有期徒刑22年6個月,罰款共人民幣160萬元(約合新台幣721萬元)。
中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為中國首艘自製航母遼寧號的承製公司,自2014年起弊案頻傳,包括用人徇私、違規核銷各種費用等,屢遭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盯上,孫波更糟到雙開,身繫囹圄。
依據公開宣判的內容,孫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處以罰金人民幣80萬元(約合新台幣360萬6800元),另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同樣處以罰金人民幣80萬元(約合新台幣360萬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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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組長眉頭一皺,感覺案情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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