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sped wrote:舉個例 中美開戰 ...(恕刪) 中美可互相凍結充公對方民營公司的財產,美國投資中國遠較中國投資美國多,互相徵收對方企業起來中國不吃虧,同樣的方法也適用兩岸,台商投資大陸遠較大陸投資台灣多,互相徵收對方企業絕對台灣吃虧
敵國政府和人民在境內的資產可以凍結 以免資敵敵國人民在戰爭期間 可以拘留二戰期間 也有德裔和義裔美國人被拘留但大多數有支持軸心國的跡象並沒像日裔美國人一般 全面拘留至於賠償1948年國會就立法接受索賠但因認定條件從嚴 賠償範圍不大到了80年代又立法 放寬為每人發兩萬美元賠償金美國政府並正式為此事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