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來,黎巴嫩真主黨綁架了多名美國人質。時任中央情報局局長的威廉·卡西(William Joseph Casey)從一個以色列人那裡獲悉,正處於兩伊戰爭的伊朗急需武器裝備,特別是美式飛機的零部件和反坦克、地對空飛彈。而伊朗同真主黨關係密切,如果能夠向伊朗提供軍火,讓其從中發揮影響,則有可能促使真主黨釋放美國人質。同時,還可以改善不斷惡化的美伊關係,減緩伊拉克在海灣地區的擴張。這一計劃得到雷根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麥克法蘭支持並被命名為麥克法蘭計劃,而美國總統雷根很可能知道這一計劃並予以同意[1]。由於伊朗為美國的敵人,美國國會禁止向其出售武器,所以所有的武器出售都是秘密進行地通過第三方進行的。1985年9月,由國家安全委員會政治軍事處副處長奧利弗·諾斯(Oliver North)中校執行麥克法蘭計劃,經由以色列牽線搭橋,裝載著美式裝備的飛機停入了伊朗機場。9月15日,被綁架的美國律師班傑明·韋爾獲得釋放。[2]計劃成功之後,幾個負責人決定繼續交易,促使更多的美國人質被釋放。同時,奧利弗·諾斯還負責給尼加拉瓜的反政府武裝康特拉提供援助。由於國會簽署了博蘭修正案,中情局無法獲得支援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的款項。參與軍火買賣的軍火商建議,將賣飛彈的錢報低一些,每次由他轉移一些「回扣」給中情局,再由中情局用錢款支援顛覆尼加拉瓜政權的活動。這一決定得到了新任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波因德克斯特的同意。[3]1986年6月,麥克法蘭還曾親自前往伊朗,希望同伊朗高層獲得直接接觸,但未得到正面回應。[4]1986年7月26日,又一名美國人質被釋放。11月2日,第三名美國人質被釋放。截至伊朗門事件爆發,美國共向伊朗進行6次軍火銷售,3名人質因此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