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漁船外殼輕薄,無法觸發引信 (台灣軍方說法)
2.按速度設計的引信保險,因速度不夠,未能解鎖
3.引信質量不過關,該啟爆而未啟爆
4.飛彈已正常引爆但飛彈填藥不足
5.飛彈穿越後才引爆

翔利昇漁船鑑識報告出爐,高雄地檢署7日公布,採集到的金屬材質檢體經送交中科院鑑定,確定有10件符合雄三飛彈材質,除了漁船,部分碎片也來自於死亡船長身上,報告也將提供給家屬,做為日後求償使用。
駕駛室天花板採到的飛彈金屬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駕駛室天花板採到的飛彈金屬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漁船煙囪基部旁採到的飛彈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漁船煙囪基部旁採到的飛彈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船艙駕駛頂採到的飛彈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船艙駕駛頂採到的飛彈碎片。(記者黃建華翻攝)
雄檢發言人黃元冠指出,25項可疑金屬材質檢體送中科院,經以掃瞄式電子顯微鏡、X光能量分散分析儀、紅外線光譜儀(FTIR)、熱裂解氣相層析質譜儀等執行分析,確定共有10件檢體符合雄三飛彈材質。
檢方指出,10件檢體分別來自於「翔」船駕駛室頂、駕駛室天花板、駕駛室控制台、煙囪基部旁、上甲板左舷。死亡船長背部、左上臂、右胸、右上臂也找到飛彈碎片跡證。雄檢公布部分可目視碎片大小約在4至10公分間。
來源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0700595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