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認識了一個駐在海參港的下士,名叫娃如希卡,
不過她不是海軍,而是空降兵。
不是在海上認識的,而是在FB上不知道為什麼就被她加了好友,
問她為什麼加我,就這樣聊起來了。
聊到她為什麼當兵…
21歲,從軍已經4年了。
因為家人要求她從軍所以從軍。
很想交男友。
我:妳是哪裡人。
娃:新西伯利亞。
我:(驚)這幾天台灣滿冷的。我們的冷風也是從西伯利亞吹來。
娃:一定很冷吧。我這邊現在零下62度。
我:(…)還好,畢竟風吹了6000公里,已經不那麼冷了。
娃:6000公里?還好嘛。我從部隊回家差不多10000公里。
(什麼東西跟戰鬥民族一比都變得好小啊。)
我:我聽說在妳們國家很多女性從軍?
娃:那是表象。她們大多念完軍校而已,像我們營裡面只有我一個女生。
我:為什麼從軍呢?
娃:因為我們家裡全是軍人。我奶奶在衛國戰爭時是狙擊手,我爸爸是海軍,我爸媽就要求我這個獨生女也要當兵。我從小就穿著軍服,已經習慣了。
我:我們家也是呢。不過,簽下去好嗎?
娃:我也想當一個正常的女性,有一個男友,為他生個孩子,過著幸福的生活。可是沒辦法。
我:我能體會。
娃:在部隊裡的長官,待我如對待那些次等民族一樣。我的體能不如男性同袍,所以就要做兩倍的體能。他們時常笑我、欺負我。我的長官對我吼,「別想離開!妳簽下去就是嫁給國家了。」
我:軍隊裡很多男性吧?像妳這麼可愛的女孩有人追吧?
娃:有的,曾經有人追過我。因為下基地訓練的關係,認識了別的部隊的男生。我們偷偷在一起。我們在訓練時不會有任何親密舉動,只有一起放假時,我們會特地跑到別的城市去約會。很怕被人發現。結果,有人密告我們在一起的事,我們的長官把兩支部隊調到不同的基地去,然後把我跟我前男友叫到一個森林裡去。那個森林大約3x3公里大,長官說:「給你們一個機會,你們兩個人就甜蜜蜜逃兵去吧。這座林子裡有50個地雷,現在給你們10秒鐘。10秒後我就開槍。10,9 …」
娃:於是我跟男友就拼命開始跑,可是他中了四槍,倒下了。我肩膀中了一槍,胸口中了一槍,我想救他,我拖著他的身體,可是我的腿軟掉了。我就這樣昏倒了,醒來時已經在醫院。
想起她的相簿,她胸前掛著一把AKS…被那種東西打中2發還能拖著男友的身體走…到底是怎樣的民族…
娃:他們在我的身上刺青,我她想把刺青抺掉。每一個人都必須刺上「為傘兵而戰」,可是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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