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因素替代役收到徵集令後發現符合家庭因素補充兵資格

小弟的問題如標題所示
本身符合家庭因素替代役資格,已收到徵集令,即將於8/27入成功嶺進行替代役新訓
但最近發現自己符合家庭因素補充兵資格第三點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護能力家屬一人之外,無其他家屬照護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情形"

想請問收到徵集令後,是否可更改服役的類別呢? (即由家庭因素替代役轉為家庭因素補充兵)


以上問題,謝謝


2015-08-15 2:47 發佈
這問題區公所最準了

我原本是6/30新訓

也是看見自己符合補充兵資格

申請後,現在再等兵單
謝謝您的回覆!我會再去公所詳細問清楚一點

另外,可否請教您當時是否已收到徵集令呢 ? 謝謝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