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172189 wrote:1.新聞也有報導,飲...(恕刪) 那死者親眼看到范士手拿12杯飲料進醫院的這一封簡訊是假的囉?國防部公佈影像時間.跟他出現在都可影像的時間差有22分鐘..兩者距離不到500公尺.走路約5-10分鐘.這難道不可能嗎?死者要是沒看范士手拿那些飲料.又怎會發那封簡訊?另外~區區買12杯飲料會需要手推車?12箱才需要吧....事到如此~現在國防部講的話還能信嗎?我個人是不相信的!!!!
南澳 wrote:那死者親眼看到范士手拿12杯飲料進醫院的這一封簡訊是假的囉? 我哪句話說是假的?南澳 wrote:另外~區區買12杯飲料會需要手推車?12箱才需要吧.... 我前面是這樣寫的:新聞上看到飲料店的影帶....(我親眼看到的,OK!)我上面的發言,只判斷飲料店的影帶中,買飲料的人應該不是范佐憲!你如果不認同,歡迎提出你的看法!不要鬼扯一些我沒說過的話!